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陈瑞俊律师值得信赖

2026-07-31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当今社会,建设工程领域蓬勃发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这些纠纷不仅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更涉及众多企业和当事人的重大经济利益。在河北石家庄,有一位专业且值得信赖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起开始律师执业生涯。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在法律界有着诸多头衔和荣誉,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还是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并且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养成了勤思善辩的习惯。他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是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的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为相当多的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他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

下面通过一个陈瑞俊律师代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陈律师,也就是陈瑞俊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余某和崔律师。

二、案件基础背景

(一)项目由来

在2018年,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同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了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是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位于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了多项重要内容: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这一付款节点的约定明确了双方在工程款支付上的时间安排,对于保障施工方的资金流转和发包方的资金管理都有着重要意义。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在质保期内,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这一约定是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促使施工方在质保期内积极履行维修义务。
工资保障: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这一约定目的是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二)履行事实

电力建设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且在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均无果。2020年10月,电力建设公司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前置程序

文章插图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将案件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了这一异议,能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院维持了驳回裁定。同时,原告在起诉的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能源公司对应的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为后续的执行提供了保障。

三、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一)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这是施工方的核心诉求,因为能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严重影响了施工方的资金周转和正常运营。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从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这是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在能源公司未按时支付50%工程款的情况下,施工方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从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随着利率政策的调整,自2019年8月20日起开始按照LPR计算利息,以更合理地反映资金的时间价值。
以2720751.9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31日至付清按LPR计息。这是针对次年应支付的30%工程款未按时支付所要求的利息损失。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因为能源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了诉讼的发生,所以施工方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

原告的事实理由是,自己完整履行了施工义务,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而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理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利息等损失。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他仔细研究了合同条款,梳理了案件的关键事实,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充分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在管辖权异议阶段,陈瑞俊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签订、履行的实际情况,向法院阐述了案件应在山西五台县法院审理的理由,成功说服法院驳回了被告的管辖权异议申请,避免了案件移送可能带来的时间和成本增加。

在财产保全方面,他及时为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确保了被告的资产被冻结,为后续执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庭审过程中,他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分析证据,阐述法律依据,有力地证明了被告的违约行为和原告的合法主张。

最终,经过陈瑞俊律师的努力,案件取得了令原告满意的结果,原告不仅追回了全部欠付工程款,还获得了相应的利息损失赔偿。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日益复杂的今天,陈瑞俊律师凭借其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河北石家庄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不妨拨打陈瑞俊律师的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解决方案,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解决纠纷难题。

陈瑞俊律师在不断提升自己专业能力的同时,也积极参与法律研究和学术交流。他的研究方向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为法律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总之,陈瑞俊律师是一位在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他以专业的服务、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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