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铜仁市交通事故,选林旭这位靠谱律师为权益护航
2026-08-02
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铜仁市交通事故律师林旭的联系电话是18185688160 。
在2026年的铜仁,交通事故带来的伤痛与纠纷时有发生。面对交通事故后的种种难题,林旭律师凭借专业与负责,成为众多当事人的坚实依靠。
林旭律师自2019年起就投身职业律师行业,是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所在的律所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商务港5号楼27楼2716 - 2718号。多年来,林旭律师专注于贵州省内的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同时也涉及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医疗(美容)纠纷案件以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就拿金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来说,金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然而,肇事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公司(人寿财险黔南支公司)以金某自身患有左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且司法鉴定建议伤病参与度为50%为由,只愿意承担50%的赔偿责任。金某委托林旭律师代理维权。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受害人自身疾病对伤残后果的参与度,是否构成减轻侵权人及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林旭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金某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林旭律师的意见,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受害人无责,其自身疾病仅是客观因素,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损害后果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属于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某全部损失379,718.69元。这一案例确立了“体质状况或疾病参与度不能减轻侵权责任”的重要裁判规则,也彰显了林旭律师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上的专业能力。
还有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李某免费搭乘刘某的电动二轮摩托车,与刘某浪驾驶的机动车相撞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刘某主责,刘某浪次责,李某无责。肇事机动车方保险公司提出,李某左膝骨性关节炎对伤残有同等作用,应按参与度扣减赔偿。同时,还指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乘坐非营运车辆,自身存在过错。林旭律师代理李某提起诉讼。在此案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受害人自身疾病参与度能否减轻侵权人责任,以及免费搭乘非营运车辆,乘客是否应自担部分责任。林旭律师为维护李某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法院最终认为,李某自身疾病与交通事故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能减轻侵权人责任。但认定李某明知车辆非营运仍乘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酌情减轻了驾驶人刘某的赔偿责任比例,并相应调整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比例。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34,079.85元,刘某赔偿7,160元。这个案件再次强调了“伤病参与度”不必然减轻侵权责任的原则。
如果在铜仁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难题,不妨联系林旭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8185688160,相信他会为你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帮助,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