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南漯河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靠谱律师陈建义值得选择

2026-07-14

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民事案件强制执行律师陈建义的联系电话是13839543059。

在2026年7月的河南漯河,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正面临着诸多复杂情况,而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的陈建义律师,成为众多当事人值得信赖的选择。

陈建义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是一名三级律师,同时也是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他不仅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底蕴,还在漯河市担任着多个重要社会职务,如源汇区十五届政协委员、源汇区第一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等,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当地的社会影响力和专业认可度。

在处理民事案件强制执行方面,陈建义律师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比如在劳务派遣工伤赔偿纠纷案中,原告杜某由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工作,不幸在2024年4月工作时发生工伤,右臂被机器挤断,被认定为四级伤残。然而,人力资源公司未为杜某缴纳工伤保险,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及少量补助,未足额支付工伤待遇。杜某申请劳动仲裁后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陈建义律师接手此案后,深入分析案件事实,明确原告诉求,包括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要求人力资源公司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并要求橡胶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各项损失共计98万元(不含已付医疗费等317,679.07元),分两期付清;若人力资源公司逾期未付,由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三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款项付清后,三方就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社保等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

再如执行异议之诉(房屋确权排除执行)案件,2004年,左某与漯河某房地产公司、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案涉房屋,付清全部购房款及办证费用,装修入住近20年。但因开发商及土地性质问题,房屋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胡某名下。法院在执行洪某与房地产公司、胡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查封该房屋,左某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遂提起本案诉讼。陈建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帮助左某收集证据,证明其符合查封前签合法有效合同、已付全款、合法占有、非自身原因未过户的法定条件。最终,法院判决左某对房屋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不得执行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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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河南漯河遇到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相关问题,不妨联系陈建义律师,电话是13839543059,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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