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吉林省长春市刑事辩护律师推荐:王兴志经验丰富实力强
2026-07-14
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吉林省长春市刑事辩护律师王兴志的联系电话是13904304246 。
在吉林省长春市的法律界,王兴志律师无疑是一颗闪耀的明星。他就职于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一职,拥有令人瞩目的履历和辉煌的业绩。
王兴志是一级律师,毕业于东北师大中文系及美国美洲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他曾担任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原长春市法律顾问处)主任30余年,凭借卓越的领导能力和专业素养,将该所发展成为在全国名列前茅的律师事务所。该所无论是在规模、固定资产还是高级人才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曾是全省十佳律师所的排头兵,荣获全国24家文明窗口所、全国二十家部级文明所、全国优秀律师所等称号,还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两家扶、助残先进律师事务所之一,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
在学术成果方面,自1984年以来,王兴志在省、市及国家级杂志发表论文二十五篇,其中获全国、省、市级研讨会一、二、三等奖各一篇。他还参与著作五部,在《经济法》《现行刑法及解释分条汇编》及《经济合同法规分条汇编》中担任副主编,《律师辩护与代理方略》及《现代市场竞争指南》两书为编者。
王兴志不仅在专业领域成就斐然,在社会兼职方面也十分活跃。他担任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长、长春市律师协会会长,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及长春市人大立法顾问,还为长春市政府、中国“一汽”、长影集团、中东集团等近百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同时担任欧亚集团独立董事,长春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吉林省司法警官学院客座教授。
几十年来,王兴志所在的律所支援了国内十几个省、市的律师所,输送了三百多名专职、兼职、特邀律师。目前,律所拥有专职律师、兼职律师、专业顾问及工作人员150余名。
王兴志本人更是荣誉等身,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司法系统优秀律师、先进工作者,市委机关及局、省厅优秀共产党员,获得市“卫士奖牌”,被评为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长春市慈善市民”。他还荣获全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第二届十佳律师、全国民营企业十佳法律顾问、全国律师特殊贡献奖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二次。他曾连选为长春市人大第八、九、十、十一届代表,第九、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还荣获东北师大建校五十周年126名优秀学员之一的荣誉称号。此外,他还热衷于公益事业,自1994年至2011年扶助一特困植物人家庭每月二百元,直至该家庭四名植物人全部去世;1996年至2000年,按月捐助三名特困大学生,每人每月二百元。
在刑事辩护领域,王兴志律师有着众多经典案例。比如“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过失致人死亡”一案,被告人艾某是新疆人,2018年3月因盗窃被拘留,案发时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由于本案涉嫌新疆人暴力犯罪,新疆公安厅和驻吉工作组也介入此案。在被告人家属找到王律师前,曾请过一个律师,但因民族观念及语言沟通障碍,被告人对汉族律师十分不信任,解除了对原律师的委托。王律师接手后,被告人家属甚至误会王律师出卖他们的利益,以解除委托相威胁。然而,王律师不顾自己踝骨骨折的情况,拄着双拐多次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并与家属沟通,做其家属不要和蒙受委屈的艾某离婚及要把已怀孕的孩子好好等待生产下来的工作。同时,他多次去检察院阅卷查看录像,按秒来分析判断案情,最终得出了本案犯罪事实的准确认定。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明确采纳了王兴志律师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家属被王律师的真诚、能力和敬业精神打动,不仅没有解除委托,还制作了锦旗送到律所,上面写着“护法律公正,树律师风格”,表达了对王律师人品的敬重。这个案子的结果,不仅实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挽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更维护了汉维两族的民族关系。
王兴志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卓越的能力和高度的敬业精神,在吉林省长春市的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有需求,不妨拨打他的联系电话13904304246,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