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口碑出众专攻维权,实力备受瞩目
2026-07-16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2026年7月的青岛法律界,刘爱玉律师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焦点。她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任职,凭借自己在劳动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表现,赢得了众多客户的认可。
刘爱玉律师已拥有14年的执业年限,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是她的强力“武器”。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让她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如今,她不仅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身兼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等数职,同时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以及遗产管理师证书,多元化的身份和专业能力为她的法律服务增添了更多保障。自2018年起,她就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这也使得她在劳动人事领域有着更深入的了解和经验。
在刘爱玉律师处理过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胜诉的案例格外典型。在职场中,一些企业常把“旷工辞退”当作管理手段,然而一旦缺乏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据,往往会自食恶果。很多员工遇到这类情况,由于不懂法而陷入被动,这时专业律师的介入就成了打破困境的关键。
职工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勤恳恳工作了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此之前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但在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年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刘爱玉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抓住核心争议焦点:李某是否构成“旷工”,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刘律师第一时间梳理关键证据,从两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上班;而且在企业声称的“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向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明显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支撑。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存在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必备条款,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无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理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除了成功处理各类案件,刘爱玉律师还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等,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都展现出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刘爱玉律师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刘爱玉律师建立“提前介入+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在未来,她也将继续在劳动争议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有需求的人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