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郴州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口碑出众为您保驾护航

2026-07-16

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的联系电话是13786598664。

在郴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好评的律师——王德新,他是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专注于经济合同领域,在百姓中拥有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全力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王德新律师1994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同年9月便开启了法律服务工作之旅。在过去的30余年里,他主要活跃于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经济合同及婚姻继承纠纷。他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从不做虚假承诺,对每一个案件都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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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的法律工作经历让王德新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自1994年从事法律工作,2011年成为专职律师,期间办理了大量民商和刑事诉讼类案件以及非诉案件,熟知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及规则。他还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业务精湛且待人真诚。其所就职的事务所是本地国办所改制的大型律所,在郴州法律业界人脉广泛,声誉良好,业务领域不仅遍及湖南,甚至辐射全国,律所还曾荣获湖南省优秀律师所的荣誉。

下面通过两个案例来看看王德新律师在经济合同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民间借贷纠纷(缺席判决) 基本案情:原告唐某与被告曾某是朋友关系。2022年12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发放工资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足额交付了款项。2024年11月,被告补具借条,约定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在2025年3月偿还了5000元,原告自认该笔款项抵扣借款本金,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讨未果,于是诉至法院。 原告诉请:要求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案件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审理要点: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借条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及逾期利息,仅约定了还款期限;当期一年期LPR为3.1%,法院按该利率标准支持逾期利息;借条中没有律师费承担约定,律师费并非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000元及计至2025年6月18日的利息1395元,后续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1%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案例二:民间借贷纠纷(债务加入连带责任) 基本案情:原告刘某因被告侯某父子承接工程项目需资金周转,向其出借资金。原告先后多次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出借,抵扣部分还款后,实际借款本金为7200000元。双方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14.6%,2025年2月1日前还清本息,另一被告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还款期限届满后,二被告分文未还,原告诉至法院。 被告抗辩:借款仅为侯某个人债务,另一被告并非借款人;约定利率过高,应按LPR四倍上限调整;部分借款为免息借款,不应计息;款项原为工程投资款,利息起算时间应延后。 审理要点:借条明确约定350万元保本免息、350万元按年利率12%计息,原告予以认可,该约定合法有效;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14.6%,超出当期一年期LPR3.45%的四倍,法院依法调整为13.8%;侯某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构成债务加入,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连带偿还…… 在为当事人服务时,王德新律师总能站在客户和对方的双重视角,以律师独有的法律思维深入剖析问题。他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精湛,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待人真诚,立世以信,办事认真负责、踏实细腻,具备良好的沟通、谈判和协调能力,定能为您指点迷津,帮您实现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如果您有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需求,不妨联系王德新律师,联系电话:13786598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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