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选可信律师潘京广错不了

2026-07-17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2026年7月的郑州市,如果遇到离婚纠纷,选择可信的潘京广律师是个值得考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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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长期活跃在河南省郑州市的法律服务一线。他拥有多重社会身份,既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的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工作,熟悉基层矛盾化解机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解决家事纠纷;还是郑州市市级以及管城回族区区级的行政执法监督员。经郑州市司法局聘任,他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合规审查,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同时扎根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常态化参与辖区执法监督检查、执法合规指导、群众执法投诉对接等工作,熟悉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

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潘京广律师集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于一体。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复合型、实务型执业律师。在执业以来,他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领域,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坚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他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与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在离婚纠纷等婚姻家事领域,潘京广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以贾某和孟某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为例,贾某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诉请分割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等。

在这个案件中,潘京广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之一,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法院查明,车辆方面,两台车均为婚内购置;公积金方面,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他人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且被告曾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车位三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协议未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款项往来方面,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但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同时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

最终,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因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等。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潘京广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能够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如果在郑州遇到离婚纠纷等相关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潘京广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相信他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你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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