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重庆找医疗纠纷律师?李伟值得信赖!
2026-07-17
重庆医疗纠纷律师李伟联系电话13206197160。
在2026年7月的重庆,如果您正面临医疗纠纷方面的困扰,那么李伟律师会是值得您信赖的选择。
李伟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创始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以来,他代理了大量的医疗纠纷、劳资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案件。他擅长医院顾问服务、民商事诉讼与刑事辩护等,尤其在合同纠纷处理及医院法治建设方面经验丰富,思维敏捷且勤勉敬业。
他担任着多家医院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中包括一些大型公立医院以及私立医院。这些医院在日常运营和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都能得到李伟律师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建议。
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看看李伟律师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
案例一:渝中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代理)。2025年11月4日,该案件由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2025年12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2026年1月26日作出判决。原告是四川籍女性,由法定代理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被告为四川省某医院、重庆市某医院,其中重庆某医院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进行了缺席审理。最终原告诉讼请求部分成立,四川省某医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63210.1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306元,由原告负担3682元,四川省某医院负担2624元,原告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这个案件中,李伟律师作为原告(患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诉讼活动,为患方主张合法权益,最终助力法院支持患方部分诉讼请求,成功让四川省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案件受理费。
案例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二审(院方代理)。2025年9月1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原审原告)为广东省深圳市男性,被上诉人为重庆市某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本案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上诉案件,原审原告以涉案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他人死亡为由主张侵权责任。最终上诉人提出的短肠综合征相关医疗过错鉴定申请因与诉讼主张不符被法院驳回,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430.04元由上诉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李伟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院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诉讼程序,针对上诉人的上诉主张及鉴定申请进行专业抗辩,助力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不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维护了受托院方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渝北区法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院方代理)。2024年4月30日由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立案,适用简易程序二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为四川籍女性,被告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捷尔医院),原告主张被告在未核实其妊娠情况下开具无痛电子胃镜检查并使用麻醉药,存在医疗过错并要求……
如果您在重庆遇到医疗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李伟律师,他会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联系电话:1320619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