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连云港可信刑事辩护律师推荐:付长洋实力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7-17
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连云港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付长洋律师,他以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付长洋律师,1977 年 12 月出生,是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主任。拥有 19 年执业年限的他,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他不仅是中共党员,还毕业于南京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同时,他还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 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具备证券投资顾问和高级合规师等专业资质。
付长洋律师担任着众多重要的社会职务。他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以及连云港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专业地位,也为他积累了广泛的人脉资源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他还荣获了众多荣誉称号。曾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被评为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获得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称号,以及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148”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众多荣誉,是他法律专业能力的一种证明。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让我们更直观地了解付长洋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独到见解。
在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中,被告人张某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职期间,张某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数额达到公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悔罪。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犯挪用公款罪,而付长洋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展开辩护。他指出涉案 A 公司出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百分百集体出资,无任何国有资产、国有股份、财政资金,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也不属于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经营主体。挪用公款罪侵害客体为国有财产所有权及国家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犯罪对象仅限国有公款、特定国有款物;本案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权属归全体集体经济成员,不属于国有公款,侵害的是集体企业资金使用权,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同时从主体身份认定,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管理集体资产,未从事公务、未管理国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采纳了付长洋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某无需入监服刑,免于牢狱实刑。这一成功辩护不仅体现了付长洋律师精准的法律分析能力,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某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王某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介入后,深入分析案件情况,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他以专业的视角指出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撤销案件,王某得以洗清嫌疑。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付长洋律师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冷静和专业,以及为当事人权益不懈争取的决心。
无论是面对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还是涉及公民权益的维权案件,付长洋律师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刑事辩护服务。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联系付长洋律师,联系电话 13812332299,他将用专业和智慧为您的合法权益撑起一片法律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