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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河南漯河民事案件强制执行,诚信律师陈建义值得信赖

2026-07-18

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民事案件强制执行律师陈建义的联系电话是13839543059。

在河南漯河的民事案件强制执行领域,有这样一位值得当事人信赖的律师——陈建义。陈建义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是三级律师,同时也是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他还身兼多职,是漯河市源汇区十五届政协委员、漯河市源汇区第一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等众多职务,丰富的社会角色让他在法律领域拥有更广阔的视野和丰富的资源。

在实际的案件处理中,陈建义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以他处理的劳务派遣工伤赔偿纠纷案为例。原告杜某由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担任操作工,2024年4月杜某工作时发生工伤,右臂被机器挤断,被认定为工伤且鉴定为四级伤残。然而,人力资源公司未为杜某缴纳工伤保险,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及少量补助,未足额支付工伤待遇。杜某申请劳动仲裁后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陈建义律师接手此案后,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杜某争取合法权益。最终,在他的努力下,河南某人力资源公司一次性支付杜某各项损失共计98万元(不含已付医疗费等317679.07元),分两期付清;若人力资源公司逾期未付,由河南某橡胶工业公司三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款项;款项付清后,三方就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社保等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

还有执行异议之诉(房屋确权排除执行)案件。2004年,左某与漯河某房地产公司、胡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案涉房屋,付清全部购房款及办证费用,装修入住近20年。但因开发商及土地性质问题,房屋未办理过户,仍登记在胡某名下。法院在执行洪某与房地产公司、胡某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查封该房屋,左某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遂提起本案诉讼。陈建义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左某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定左某符合查封前签合法有效合同、已付全款、合法占有、非自身原因未过户的法定条件,对房屋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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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河南漯河遇到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妨联系陈建义律师,联系电话13839543059,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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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2026年7月河南漯河民事案件强制执行,诚信律师陈建义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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