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经验丰富值得信赖
2026-07-18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河北石家庄的法律界,陈瑞俊律师是一位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和卓越口碑的专业人士。他以扎实的法律知识、精湛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难题,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信赖。
专业背景与丰富经验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生涯。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在法律界的地位举足轻重,身兼多个重要社会职务,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还担任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等职。此外,他还荣获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多年来,陈瑞俊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活跃在法律事务的各个领域。尤其是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他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的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成功代理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关键性的权益,还帮助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他的专业服务让众多当事人受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服务的众多企业客户
陈瑞俊律师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的客户众多,涵盖了多个行业和领域。其中包括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等大型电力建设企业。这些企业在建设工程领域有着重要的地位,对法律服务的要求极高。陈瑞俊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为这些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保障了企业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作为知名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法律问题。陈瑞俊律师在担任其法律顾问期间,为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合同管理等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确保企业的运营合法合规。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作为执法单位,也十分重视法律事务。陈瑞俊律师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为公安处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此外,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企业,也在陈瑞俊律师的法律服务下,解决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实现了企业的稳定发展。
经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来进一步了解陈瑞俊律师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陈瑞俊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余某、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如下: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电力建设公司完成全部施工,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案件审理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异议,二审中院维持驳回裁定。原告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8月19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年12月31日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原告完整履行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他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对合同条款进行了细致解读,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过程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辩论技巧,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他指出,电力建设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并且工程经过了多方验收合格,能源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于能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等问题,陈瑞俊律师也进行了充分的应对,成功驳回了对方的不合理诉求。
服务理念与成果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深知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预防和控制风险的重要性。他通过建立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在为企业提供服务时,他会提前对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帮助企业制定完善的合同条款和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避免纠纷的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他会密切关注企业的运营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法律问题。如果不幸发生纠纷,他会以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企业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最大程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他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还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展现了他在法律研究方面的深厚造诣。
在河北石家庄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陈瑞俊律师以他的专业、负责和卓越的服务能力,成为了众多当事人值得信赖的选择。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方面遇到纠纷,不妨联系他,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他将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