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专业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7-19

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

在2026年7月的山东泰安,有这样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刘伦,正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刘伦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和专利代理师。他担任着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是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还荣获2022年度和2023年度泰安市优秀律师称号。

自2016年至今,刘伦多次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个人荣获“优秀新人奖”。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

下面通过具体案例来了解刘伦律师的专业能力。

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

案情简介

于某某从事物流运输行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购买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被税务局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于某某因此被采取强制措施。

文章插图

办案过程

刘伦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作为于某某的辩护人介入本案。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刘伦律师认为于某某从事物流行业正当经营,购买相应发票数额不大,对国家的金融监管和抵扣税款损害不大。之后,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最终,承办检察官采纳了刘伦律师的辩护意见,同意对于某某和其公司进行合规审查,审查通过后对于某某作不起诉的决定。

辩护思路

刘伦律师认为于某某的行为虽然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构成,但犯罪数额和情节危害性不大,不应当被批准逮捕。

客观方面:于某某并不是直接从事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其成立公司后一直从事物流行业,并未从事任何违法行为。该公司已成立多年,且常年从事物流行业,正常经营主要业务,只是根据某些客户的需要购买了部分发票。
主观方面:于某某购买发票并不是为了进行抵扣,而是为了满足某些客户的需要,主观上并非积极寻求犯罪。
社会危害性方面:于某某的行为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不应受到刑法处罚。
逮捕必要性方面:于某某涉嫌罪名和事实不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不具有逮捕必要性,因此请求相关部门对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意见。

其他经典案例

张某某涉及烟草非法经营罪:前期在侦查阶段,刘伦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最终公安机关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陈某某涉及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刘伦律师进行流水分析,剔除相应的非对敲的流水事实,成功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
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刘伦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及其后期检察院沟通,在张某某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刘伦律师在公诉阶段介入后,积极与公诉机关进行沟通,剔除合法的支出流水金额,最终帮助被告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

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联系电话18853810068,他将以专业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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