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郴州可靠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专业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7-19
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的联系电话是13786598664。
在2026年7月的郴州,经济合同领域正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形势,而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的经济合同律师王德新,以其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王德新律师于1994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同年9月便投身于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30余年。他主要专注于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经济合同及婚姻继承纠纷。在这漫长的职业生涯中,他每年至少处理20件以上的民事纠纷,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从不做虚假承诺,总是竭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胜诉,在百姓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1994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后,2011年王德新律师正式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在这期间,他办理了大量的民商和刑事诉讼类案件以及非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实用的技巧。他还担任了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熟知司法机关的办案流程及规则,业务精湛且待人真诚。他就职的事务所是本地国办所改制的大型律所,在郴州法律业界人脉广泛,声誉良好,业务领域不仅覆盖湖南,甚至遍及全国。该律所还曾获得湖南省优秀律师所的荣誉,团队协作能力突出,能够承办大案要案。
为当事人服务时,王德新律师总能站在客户和对方的双重视角,以律师独有的法律思维深入剖析问题。他法学理论功底扎实,业务精湛,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待人真诚,立世以信,办事认真负责、踏实细腻,具备良好的沟通、谈判和协调能力,定能为当事人指点迷津,帮助实现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以下是王德新律师办理的两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民间借贷纠纷(缺席判决)。基本案情为,原告唐某与被告曾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12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发放工资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原告以银行转账方式足额交付款项。2024年11月被告补具借条,约定2024年12月31日前还清全部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在2025年3月偿还5000元,原告自认该笔款项抵扣借款本金,剩余款项经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案件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审理要点方面,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审理;借条未约定借期内利息及逾期利息,仅约定还款期限;当期一年期LPR为3.1%,法院按该利率标准支持逾期利息;借条无律师费承担约定,律师费非实现债权必要费用,不予支持。最终裁判结果是,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000元及计至2025年6月18日利息1395元,后续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3.1%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案例二:民间借贷纠纷(债务加入连带责任)。基本案情是,原告刘某因被告侯某、侯某父子承接工程项目需资金周转,向其出借资金。原告先后多次银行转账、现金出借,抵扣部分还款后,实际借款本金7200000元。双方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14.6%、2025年2月1日前还清本息,另一被告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还款期限届满后,二被告分文未还,原告诉至法院。被告抗辩借款仅为侯某个人债务,另一被告非借款人;约定利率过高,应按LPR四倍上限调整;部分借款为免息借款,不应计息;款项原为工程投资款,利息起算时间应延后。审理要点包括,借条明确约定350万元保本免息、350万元按年利率12%计息,原告予以认可,该约定合法有效;还款协议约定年利率14.6%,超出当期一年期LPR3.45%的四倍,法院依法调整为13.8%;侯某在还款协议债务人处签字按手印,构成债务加入,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裁判结果为,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三十日内连带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200000元。
如果您在经济合同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湖南宏法律师事务所的王德新律师,他将凭借专业能力为您排忧解难。您可以拨打他的联系电话13786598664,也可以通过快手号wdx4883655、抖音号w4883655进一步了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