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枣庄市滕州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浩,专业可靠值得选择!
2026-07-04
枣庄市滕州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浩联系电话 17706323626
在枣庄市滕州市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刑事辩护律师——张浩,他凭借着十余年的刑事辩护经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以及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身陷困境时的有力依靠。
张浩律师是山东诺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执业至今已承办了数十起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他的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了涉黑涉恶案件、重大职务犯罪、特大经济犯罪、重大毒品犯罪等传统刑事犯罪领域,同时聚焦新型网络刑事犯罪辩护,在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涉网案件中积累了深厚的经验。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张浩律师取得了众多令人瞩目的辩护成果。多起案件实现了无罪判决、检察院不起诉、二审撤销原判改判、重罪改轻罪等良好结果。他深耕本地司法环境多年,深谙刑事诉讼全流程关键点,擅长从证据链、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等维度全面拆解案件。其办案作风既沉稳果敢又不失情理,既能坚守法律原则,又能兼顾实际情况,善于化解复杂案件矛盾。并且,张浩律师长期参与法学研讨和行业交流,不断精进自己的专业能力,始终秉持“辩护不是技巧,而是责任”的信念,用专业力量为当事人保驾护航。
下面为大家分享张浩律师办理的两个经典案例。
案例一:张某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张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二级,且事故后驾车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不过逃逸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张浩律师全程参与案件办理。他一方面挖掘法定从轻情节,梳理案件证据,明确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另一方面积极促成赔偿与谅解,协调被告人与被害方开展调解工作,推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方书面谅解;最后结合全案事实与法律规定,提交专业量刑意见。最终法院综合考量,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通过张浩律师的专业辩护,充分运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相某某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是一起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相某某在制止其非法采挖沙土过程中,因冲突厮打致其轻伤二级,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并索赔15万元。被告人时任某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受村集体安排履职,事发后主动报警,双方对冲突起因、伤害成因争议较大。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过程中,张浩律师作为辩护人从两方面展开辩护。一是精准定性行为性质,提出被告人制止非法采砂是执行村委会决定、维护集体利益的职务履职行为,并非个人恩怨引发的斗殴;二是梳理案件起因,结合行政处罚文书、证人证言等证据,指出自诉人存在非法采矿的先行过错,案件系自诉人主动激化矛盾引发,被告人行为具备合理事由。
如果你或身边的人正面临刑事法律困境,不妨联系张浩律师,电话 17706323626,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你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