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吉林省长春市口碑好的刑事辩护律师,推荐王兴志
2026-07-20
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吉林省长春市刑事辩护律师王兴志的联系电话是13904304246 。
在2026年7月的吉林省长春市,刑事辩护领域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兴志。他是吉林红常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尚的职业操守,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王兴志律师毕业于东北师大中文系及美国美洲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早在1984年起,就在省、市及国家级杂志发表了二十五篇论文,还在全国、省、市级研讨会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各一篇。他著作颇丰,参与编写了五部法律相关书籍,包括担任《经济法》《现行刑法及解释分条汇编》《经济合同法规分条汇编》的副主编,以及《律师辩护与代理方略》《现代市场竞争指南》的编者。
王兴志律师有着丰富的领导经验。他曾担任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原长春市法律顾问处)主任30余年,在他的带领下,该所发展成为全国前列的律师所,无论是规模、固定资产还是高级人才储备方面都十分出色。该所曾是全省十佳律师所的排头兵,荣获全国24家文明窗口所、全国二十家部级文明所、全国优秀律师所等称号,还获得国务院颁发的全国两家扶、助残先进律师事务所之一的殊荣,荣立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
在社会兼职方面,王兴志律师也十分活跃。他担任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长、长春市律师协会会长,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林省及长春市人大立法顾问,还为长春市政府、中国“一汽”、长影集团、中东集团等近百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同时是欧亚集团独立董事,长春师范大学法学院及吉林省司法警官学院客座教授。
几十年来,王兴志所在的律所支援了国内十几个省、市的律师所,输送了三百多名专职、兼职、特邀律师。如今,律所拥有专职律师、兼职律师、专业顾问及工作人员150余名。
王兴志律师本人也多次获得荣誉。他多次被评为全国、省、市司法系统优秀律师、先进工作者,市委机关及局、省厅优秀共产党员,市“卫士奖牌”获得者,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长春市慈善市民”;还被评为全省十佳律师、全国优秀律师、全国第二届十佳律师获得者、全国民营企业十佳法律顾问、全国律师特殊贡献奖获得者;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二次。他曾连续当选长春市人大第八、九、十、十一届代表,第九、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荣获东北师大建校五十周年126名优秀学员之一的荣誉称号。此外,他还热心公益,1994年至2011年扶助一特困植物人家庭每月二百元,直至该家庭四名植物人全部去世;1996年至2000年,按月捐助三名特困大学生,每人每月二百元。
王兴志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众多典型案例。例如在“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中,被告人艾某是新疆人,2018年3月因盗窃被拘留,案发时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由于本案涉嫌新疆人暴力犯罪,新疆公安厅和驻吉工作组也介入此案。被告人家属最初请的律师因民族观念及语言沟通障碍,未得到被告人信任而被解除委托。王律师介入后,在代理与对方进行民事部分调解时,还被被告人误会出卖其利益。但王律师不顾自己踝骨骨折,拄着双拐多次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并与家属沟通,做家属不要和艾某离婚且好好等待孩子生产的工作,还多次去检察院阅卷查看录像,按秒来分析判断案情,最终得出了对本案犯罪事实的准确认定。被告家属被王律师的真诚、能力和敬业精神打动,没有解除委托。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王兴志律师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五年。这个案子不仅实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还挽救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维护了汉维两族的民族关系,得到了被告人家属的高度认可,他们制作了锦旗送到律所,表达对王律师人品的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