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湖南湘潭交通事故律师李盛:实战出众,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7-21
湖南湘潭交通事故律师李盛联系电话18907326686。
在湖南湘潭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李盛,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一直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李盛律师是湖南唯楚(湘潭)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0年5月首次执业以来,至今已走过了10余年的法律征程。他成长于湖南省湘潭市,作为本地执业律师,有着良好的沟通能力,在这10多年间办理了几百起案件,其业务能力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并且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他在代理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让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了解李盛律师的办案风采。
九级伤残・交强险双伤者限额分摊案
基本案情:原告王某某(女)遭遇了一起交通事故。某年2月,张甲驾驶小型汽车在行经人行横道时,撞上了行人王某某和另一路人,导致二人受伤,车辆也受损。交警认定驾驶人张甲负事故全部责任,两名行人无责。事故车辆登记车主是张甲的父亲张乙,该车仅在人保湘潭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未投保商业三者险。 审理要点:原告自行委托鉴定为九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75日、营养期90日、后续治疗费3000元。被告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委托后鉴定结果仍维持九级伤残及三期结论。本案的争议焦点包括伤残赔偿按城镇还是农村标准、误工费务工真实性、护理费垫付抵扣、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承担等问题。由于事故存在两名伤者,法院对交强险医疗限额、伤残限额各预留50%给另一伤者。 法院核定损失:涵盖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九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总计275349.77元。 判决结果:人保湘潭某公司在交强险分摊限额内赔偿原告90000元;超出交强险部分及鉴定费由肇事驾驶人张甲承担,共计赔偿185349.7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肇事方承担。在这个案件中,李盛律师凭借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和丰富的庭审经验,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十级伤残・交强险 + 足额商业三者险全额理赔案
基本案情:原告戴某某(男)于某年6月遭遇交通事故。当时邱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倒车时,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戴某某发生碰撞,致使戴某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邱某某全责,戴某某无责。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300万商业三者险以及医保用药附加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审理要点:原告住院117天,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180日、护理期117日、营养期90日,还包含后续门诊及取内固定后续治疗费、额外三期15天。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误工费按实际工资减少额计算、后续治疗费是否重复主张、取内固定三期是否重复计算、鉴定费与诉讼费承担等。保险公司垫付了医疗费18000元,可在赔款中抵扣。 法院核定损失:包含医疗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十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等,合计251000.65元。在处理此案时,李盛律师深入分析案件细节,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且专业的法律建议,助力当事人获得应有的赔偿。
李盛律师所在的湖南唯楚(湘潭)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9年,是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开设的湘潭分所。律所拥有执业律师12名,实习律师1名,行政辅助人员1名。这些执业律师多有超过10年的执业年限,不仅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学历也均在法律专业本科以上,法学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律所拥有270余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先进的办公设施,其现代化的通讯和交通设备能全面及时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
该律所奉行专业化分工协作、规模化经营管理的办所方针,下设公司法律事务部、行政诉讼部、金融法律事务部、房地产法律事务部、民事诉讼部、刑事辩护部等专门法律部门。律所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竭诚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自成立以来从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也未发生委托人投诉事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好评。
如果您在交通事故等法律事务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湖南湘潭交通事故律师李盛,联系电话18907326686,相信他会为您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