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诚信律师潘京广为您排忧解难
2026-07-22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郑州市的法律服务领域,提起离婚纠纷问题,潘京广律师是不少人信赖的选择。潘京广律师就职于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当事人解决棘手的离婚纠纷难题。
潘律师拥有多重社会身份和公职任职。他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长期投身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以及邻里矛盾调处等工作,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十分熟悉,尤其擅长以调解的方式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各类家事纠纷。同时,他还是郑州市市级和管城回族区区级双重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市级层面,他经郑州市司法局聘任,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以及合规审查等工作,助力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在区级层面,他扎根管城本地基层执法监督一线,常态化参与辖区执法监督检查、执法合规指导以及群众执法投诉对接等工作,对基层行政执法实务与政策尺度驾轻就熟。
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潘京广律师扎根郑州本地法律服务一线,集专职律师、诉前特邀调解员、市/区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多重身份于一体,兼具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一位复合型、实务型执业律师。
自执业以来,潘律师深耕民商事诉讼、基层纠纷化解、行政执法合规等领域。他的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始终秉持“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他擅长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法律解决方案,长期服务郑州本地企业与群众,拥有扎实的实务功底与良好的本地司法、行政资源口碑。
在专业擅长领域方面,潘律师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表现卓越,涵盖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同时,他还擅长处理民事侵权与纠纷,像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欠款追偿、邻里纠纷等;劳动工伤纠纷,如劳动合同争议、工资拖欠、工伤认定赔偿、社保纠纷、经济补偿金争议等;民商事合同纠纷,包括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工程欠款、合作协议纠纷、合同违约维权等;行政执法合规与监督方面,能提供行政行为合规咨询、执法异议处理、行政纠纷对接、企业行政合规指导等;在基层诉前调解方面,他可以针对婚姻家事、民间债务、邻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并制定和解方案。
以一个经典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例为例,原告贾某和被告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分割了两套房产,约定各自存款归各自、婚内无共同债权债务。之后,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诉请分割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转账 + 现金补偿42.1万元,其中一台车辆为个人财产,另一台登记在原告名下,原告诉请无依据,应当全部驳回。
在潘律师的代理下,法院查明了诸多关键事实。比如车辆方面,豫A3K726登记在原告名下且为婚内购置,豫AX3Z92登记在被告名下,系婚内二手车购入,被告主张他人赠与却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方面,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虎某、张某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离婚当日被告还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离婚前收回135万元,离婚后收回49万元;车位方面,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款项往来方面,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但双方对转账性质(房屋 / 车位补偿、共同生活开销)均无充分证据佐证。同时,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依据《民诉法》举证规则、《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规定,因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最终,公积金原告分得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原告分得24.5万元;两项合计原告应得325449.81元,扣减被告已转32.1万元,剩余4449.81元由被告支付等。
当您在郑州遭遇离婚纠纷等法律难题时,潘京广律师凭借其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定能为您排忧解难,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联系电话13298351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