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05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2026年7月,青岛劳动争议领域有一位杰出的律师——刘爱玉,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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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玉律师就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拥有14年的执业年限。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律所合伙人,同时还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如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且自2018年起就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在多年的职业生涯中,刘爱玉律师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她十分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她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

刘爱玉律师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她为这些单位提供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还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等,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有着很强的实践操作能力。

以一起典型案例为例,职工李某的遭遇就充分体现了刘爱玉律师的专业能力。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此之前乙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安排其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年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解除原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刘爱玉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梳理关键证据。她从两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未能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上班,且在所谓的“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向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互相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支撑;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工作地点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乙公司既无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理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刘爱玉律师不仅在处理这类案件上表现出色,在多起大型国企、外企裁员、搬迁群体性争议中,她还建立“提前介入 + 分层沟通”机制,成功化解员工安置纠纷、员工集体维权案等,避免矛盾升级为群体性事件。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问题,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在未来的日子里,她将继续凭借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为更多当事人解决劳动争议难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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