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泉州市专业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为您解决离婚难题
2026-07-23
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的联系电话是13788823351 。
在泉州市晋江市,有这样一位在离婚纠纷领域备受瞩目的律师——穆海燕。她是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律师,拥有长达17年的执业经验,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已经承办了上千件各类案件。
穆海燕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专业,早在2007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她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深耕商事诉讼、非诉及建工房地产法律事务,累计服务顾问单位数百家。不过,在婚姻家事领域,她同样有着卓越的表现。
穆海燕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尤其是离婚财产分割等细分领域。她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始终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曾经有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陈女与被告吴男因感情问题对簿公堂。陈女诉请判令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年满十八周岁,夫妻两套房产按70%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向自己补偿,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陈女称,双方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子,婚姻存续期间全部家庭开支由自己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还长期对自己辱骂、实施冷暴力,自己孕期、生病期间被告均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自己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然而,被告吴男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在审理过程中,虽然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但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且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最终,法院认为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遂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在这个案例中,穆海燕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她深知离婚纠纷不仅仅是简单的法律问题,更关乎着当事人的情感、家庭和生活。因此,她总是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每一位当事人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如果您在泉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联系穆海燕律师,相信她会用专业和真诚为您排忧解难。穆海燕律师的咨询电话是13788823351 ,律所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