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连云港付长洋:优质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权益全力守护
2026-07-24
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连云港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他用专业和担当为当事人的权益撑起了一片坚实的法律天空。
付长洋律师,1977年12月出生,是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兼主任,拥有19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不仅是中共党员,还拥有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同时还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证券投资顾问以及高级合规师。
他在社会上也担任着诸多重要职务,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连云港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连云港市工商联民企合规法律顾问、连云港市律协常务理事和实习与执业考核委主任,同时还兼任连云港市仲裁员和盐城市仲裁员。
正是因为他的出色表现和不懈努力,付长洋律师收获了众多荣誉,他曾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还受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的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表彰,以及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148”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来看看付长洋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风采。
在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中,被告人张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他在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未经集体议事流程审批,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数额达到公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自愿认罪悔罪。公诉机关最初指控张某犯挪用公款罪,而付长洋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深入分析。从资金性质来看,涉案的A公司出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百分百集体出资,无任何国有资产、国有股份、财政资金,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权属归全体集体经济成员,不属于国有公款,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从主体身份认定,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管理集体资产,未从事公务、未管理国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采纳了付长洋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某无需入监服刑,免于牢狱实刑。这一案例中,付长洋律师穿透式核查企业出资本源、任职委派性质,精准拆分两罪边界,通过变更罪名实现量刑降档,直接规避五年以上重刑,最终争取缓刑结果,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起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王某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接手此案后,深入调查分析,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撤销案件,王某得以解脱。
付长洋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道路上不断前行。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付长洋律师,联系电话13812332299 ,他将为您全力守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