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武汉市高胜率商业地产律师推荐:吴灿江实力护航
2026-07-25
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商业地产律师吴灿江的联系电话是13307179267 。
在武汉市的商业地产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吴灿江,他为众多客户的商业地产事务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吴灿江律师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以及华中农业大学农学学士的双重学历,现任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2年投身律师行业以来,他积累了长达24年的丰富法律实务经验。他能力卓越,能够运用中英文双语开展工作,在公司并购、外商投资、房产开发、涉外民商事、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领域表现出色。目前,他担任着近二十家全国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吴灿江律师不仅在专业能力上表现突出,还在社会兼职和荣誉方面收获颇丰。他担任第七届湖北省律协国际商事专委会副主任、第五届武汉市律师协会涉外委员会副主任,是武汉市民进委员会律师公益团成员。此外,他还拥有众多荣誉头衔,如2015 - 2025年被聘请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6 - 2018年被聘请为“武汉统一战线智库专家”等。他还在多所高校担任导师,为法律人才的培养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吴灿江律师在商业地产领域的专业能力。在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吴灿江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
案情是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某注册商标的维权权利,而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的预包装瓶装茶饮料上,突出使用该标识,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还将该标识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被诉商品上使用该企业名称。
吴灿江律师的辩护思路清晰且全面。在权利基础与诉讼路径选择方面,核心策略是主张通过认定驰名商标实现“跨类保护”,因为被诉商品与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不类似,所以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现行有效,请求法院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以禁止被告在不类似商品上的使用行为。同时,也备位论证,提供大量证据证明商标在服务上的高知名度,这对判断商品/服务类似及混淆可能性至关重要。
在论证商标知名度时,他指出该商标使用时间长、范围广,自2012/2013年起持续使用,至诉讼时全国加盟店超5700家,覆盖绝大部分省份;宣传投入大、影响广,通过网络、地铁、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大量广告推广;市场声誉好,获得了“中国茶饮十大品牌”等行业荣誉,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该标识为臆造词,经长期使用与原告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
在揭露与指控被告主观恶意方面,他指出被告完全模仿,不仅使用完全相同的该标识文字,还模仿了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实际使用中附加的图案;宣传用语抄袭,使用了与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相同或高度近似的宣传语;注册行为不合常理,被告成立时间早于其自称的商标注册时间,其关于字号来源的解释被法院认定为不合常理、虚假陈述;违反诚信诉讼,在诉讼中未能提供委托加工合同,对其行为进行避重就轻的陈述。
关于共同侵权与赔偿,他通过产品包装标注及被告关联关系(委托手续均由同一人办理等),主张其系共同侵权。在无法精确计算损失或获利时,也提出了合理的请求。
如果您在商业地产领域遇到法律问题,不妨联系吴灿江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