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南郑州可信合同纠纷律师王德福推荐
2026-07-25
河南臻中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律师王德福的联系电话是19043889211。
在河南郑州的法律领域,合同纠纷问题时常困扰着众多当事人。而王德福律师,作为河南臻中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成为了处理此类纠纷的可靠选择。
王德福律师自2013年进入法律行业,至今已有十几年的时间。在这期间,他积累了大量处理各类纠纷的经验,尤其擅长刑事、拆迁补偿、合同、婚姻、分家析产等领域。他曾多次代理郑州居民诉讼拆迁补偿案件,为居民争取到了合理的补偿;还代理过各类刑事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合同纠纷方面,他更是有着出色的表现,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的案例,来看看王德福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涉外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是原告为韩国某旅行社,被告是河南某旅游公司。2019年5月起,原告与被告下属郑州分公司合作韩国旅游接待业务,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形成了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合作期间,原告先后向该分公司缴纳两笔合计60万元旅游保证金。后续经核算,扣除应付团费后,分公司仍需退还原告保证金余款303050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双方终止合作,原告多次催要余款,分公司以疫情为由拖延拒不退还,后该郑州分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原告遂起诉总公司,要求返还保证金303050元并按年利率3.45%支付自2020年2月1日起的利息。 被告提出了一系列抗辩理由,如本案已超3年诉讼时效,原告丧失胜诉权;案涉对接人员非公司正式员工,无权代表公司作出债务承诺,聊天记录与公司无关;双方无利息约定,原告无权主张利息;被告非适格诉讼主体,应驳回原告诉请。 在王德福律师的专业分析和代理下,法院裁判要点明确。分支机构以自身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注销后民事责任由设立的总公司承担,本案被告主体适格;双方未约定保证金返还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还款,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经核算保证金扣减应付团费后,剩余303050元返还义务成立;利息不予支持原告主张的起算时间,调整为自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LPR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最终,被告河南某旅游公司十日内向原告韩国某旅行社返还30305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案例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自然人将自有商用房屋出租给被告某自然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物业费承担、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租赁履行中,原告主张被告拖欠2019 - 2023年历史物业费、未按约支付下一年度租金构成违约;同时被告退租后遗留大量装修隔断、门头、淋浴间等设施未拆除,原告委托第三方拆除报价6万元。原告诉请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赔偿拆除装修费用。 被告抗辩称,自己2024年才承租房屋,无义务承担承租前历史物业费,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双方已口头协商变更租赁范围,原告单方反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被告无违约行为;案涉遗留装修为前租户所建,被告承租后未改动房屋格局,无需承担拆除责任;原告擅自停电造成被告经营损失,应予以赔偿。王德福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为原告提供了合理的法律策略,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河南郑州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王德福律师,他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将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联系电话:1904388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