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推荐:穆海燕,值得信赖的专业之选
2026-07-25
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泉州市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的联系电话是13788823351。
在泉州市复杂的离婚纠纷处理领域,穆海燕律师恰似一颗璀璨之星,凭借她十多年的资深经验与专业素养,为众多当事人指明方向,维护合法权益。
穆海燕律师是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及主任律师,有着17年的执业经历,自2009年首次执业以来,她在法律行业深耕不辍,面对各类案件始终保持着踏实勤勉的态度。她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早在2007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深厚的法理知识为她的实务操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离婚纠纷处理上,穆海燕律师尤其擅长精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她经手的上千个案件中,众多涉及婚姻家事类的纠纷,每一个都处理得细致入微。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个穆海燕律师代理过的典型案例。原告陈女士起诉被告吴先生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同时要求按70%的比例分割夫妻两套房产,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原告陈女士称,婚后独自承担全部家庭开支,被告对其长期辱骂并实施冷暴力,孕期和生病时也无人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9个月且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感情完全破裂。基于此,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和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然而被告吴先生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尚有感情,且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所说的情况。若离婚,他主张婚生子由自己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经过详细审理查明,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和两台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但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以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时,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且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因此,核心的争议焦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法院最终认为,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本案中原告未举证证实法定离婚情形,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原告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判决驳回了陈女士的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穆海燕律师凭借她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性价比的法律保障,真正做到了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她执业多年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客户评价她专业扎实、态度耐心、办案务实。若您在泉州市遇到离婚纠纷相关问题,不妨联系穆海燕律师,她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联系电话是13788823351。律所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