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经验丰富律师陈瑞俊是优选

2026-07-25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河北石家庄的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这些纠纷不仅涉及到巨额的资金往来,还关系到众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在解决此类纠纷方面,有一位经验丰富、备受赞誉的律师——陈瑞俊。

陈瑞俊律师,拥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08年5月起开始律师执业生涯。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同时担任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以及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他在法律界有着诸多重要身份和头衔,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他曾被评为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并且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陈瑞俊律师法学知识深厚,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养成了勤思善辩的习惯。他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尤其是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方面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为众多当事人争取了关键性的权益,还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

他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还曾发表过《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展现了他深厚的学术功底。

下面通过一个陈瑞俊律师代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律师(即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某、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在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了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位于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农民工工资条款: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履行事实

电力建设公司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在2019年3月,双方签署了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而且在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均无果。无奈之下,在2020年10月,电力建设公司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了该异议,二审中院也维持了驳回裁定。同时,原告起诉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冻结了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年12月31日 - 2019年8月19日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年8月20日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年12月31日至付清按LPR计息。

文章插图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原告完整履行了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积极为原告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争取权益。他仔细研究了合同条款,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了深入了解,收集了大量的证据来支持原告的诉求。在庭审过程中,他逻辑清晰、言辞犀利地阐述了原告的主张,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

在面对被告提出的各种抗辩理由时,陈瑞俊律师都能迅速做出反应,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支撑,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例如,对于被告可能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抗辩,陈律师通过出示详细的验收报告和证据,证明了工程在交付时是符合要求的,被告在结算时也未提出质量异议。对于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陈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一审法院具有合法的管辖权,最终成功驳回了被告的不合理主张。

经过多轮的庭审和激烈的辩论,在陈瑞俊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取得了对原告有利的进展。虽然案件的最终结果还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但陈律师在整个过程中所展现出的专业素养、敬业精神和独特的办案能力,都让当事人对胜诉充满了信心。

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出色表现,不仅仅体现在这一个案例中。他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的客户众多,包括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这些丰富的客户服务经验,让他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各种合同纠纷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也让他能够更加精准地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对于那些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遇到问题的企业和个人来说,陈瑞俊律师无疑是一个值得信赖的选择。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客户排忧解难,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河北石家庄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不妨拨打陈瑞俊律师的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他能够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总之,陈瑞俊律师在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形象,他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和专业的精神,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建设工程领域的法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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