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李本通,为您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26
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李本通联系电话15192919566。
在2026年7月,众多面临刑事法律问题的人们迎来了可靠的守护者——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李本通。他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李本通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具备大学英语四级的语言能力。他于2006年10月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书。自2009年起,他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2017年5月,他成立了山东启权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至今。
多年来,李本通律师历经大小诉讼案件千余件,涉及合同纠纷、房产、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各个领域。他还担任众多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包括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学校、人民团体、国有大中小型企业、各类民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以及个人和家庭。所完成的代书、咨询、见证、项目法律论证、合同谈判起草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共计千余件。
李本通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以下是他经办的一些典型案例:
朱某合同诈骗案:被告人朱某(1990年生,山东某地人)、王某(1976年生,山东临沂某地人),因涉嫌原诈骗罪被立案羁押。李本通律师作为辩护人,主张变更罪名、调低涉案金额、争取缓刑。法院审理后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结合自首、全额退赃等情节,对朱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5万元;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5万元,并将在案扣押赃物返还各受害商户。张某生产、销售假药案:被告人张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先后被拘留、取保候审,李本通律师担任辩护人。在诉讼期间,因证实张某主观明知假药的证据不足,检察院申请撤回起诉,法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
苏某、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苏某(1985年生,广西某地)、陈某(1987年生,广西某地)均被刑事拘留、逮捕,苏某由李本通律师辩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李本通律师积极为苏某争取合法权益,最终使苏某得到了相对较轻的判决。
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李本通律师,他将以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5192919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