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推荐:方兰专业靠谱,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2026-07-06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的联系电话是18071073567 。
在2026年7月的武汉,当人们面临合同纠纷难题时,方兰律师无疑是值得推荐的专业靠谱之选。方兰律师作为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长期为政府部门、大型国企和大型建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能力。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来展示方兰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的专业素养和出色表现。
案例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挂靠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韩某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某建设工程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工程局公司
基本案情
某工程局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了隧道施工相关施工合同,由该建设工程公司承接案涉工程。韩某是挂靠该建设工程公司的实际施工人,项目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均由韩某安排,建筑材料采购、设备租赁、人员工资发放、现场施工组织也都由韩某负责。工程款由发包方支付至被挂靠公司账户后,扣除管理费再转付给韩某。案涉工程在2020年10月就已通车投入使用,双方也完成了最终结算,结算总金额明确。 后来,韩某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被挂靠的建设工程公司也起诉主张工程款。一审法院以无法证实韩某为实际施工人、各方未举证明确欠付金额为由,驳回了两方的全部诉求。两方当事人均提起了上诉。
争议焦点
韩某是否属于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与某建设工程公司是否构成挂靠关系。案涉工程款支付条件是否成就。
剩余工程款应当支付给挂靠人韩某,还是名义承包方某建设工程公司。
裁判观点与结果
方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入分析案件。法院最终认定韩某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借用有资质的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义承揽工程,双方构成挂靠关系,案涉施工合同因违法挂靠依法无效。案涉工程已正式通车投入使用多年,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款支付及保证金返还条件全部成就。发包方明知韩某系实际施工人,双方形成事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工程款应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判决结果为撤销一审判决,某工程局公司限期向韩某支付剩余工程款,驳回某建设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例要点
无资质个人借用建筑企业资质挂靠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实际投入使用后,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结合人员管理、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流向、现场管控等证据,可综合认定挂靠及实际施工人身份。
发包人明知挂靠事实的,实际施工人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案例二: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
原告(反诉被告):刘某 被告(反诉原告):张某、汤某
基本案情
2015年起,张某、汤某夫妻二人向刘某租赁钢管、扣件、顶托等建筑周转材料,双方先后签订多份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多次调整租金标准、租赁规则,并约定扣件可作价购买。租赁期间双方多次对账……在这个案件中,方兰律师同样展现出了专业能力,凭借对合同条款的精准把握和对相关法律的熟练运用,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帮助当事人解决了纠纷。
如果您在武汉遇到合同纠纷相关问题,不妨联系方兰律师,联系电话18071073567 ,她将以专业靠谱的服务为您解决合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