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专业维权,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06
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联系电话15266218768。
在2026年7月的青岛,劳动争议领域活跃着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律师——刘爱玉。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刘爱玉律师就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有着14年的执业年限。她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的她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如今,她已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身兼青岛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等职务,并且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遗产管理师等专业能力证书。
自执业以来,刘爱玉始终专注于劳动人事等民商领域的法律服务。她常年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包括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还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她有着很强的实践操作经验。
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刘爱玉有着自己独特的方法和策略。比如在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案件中,职工李某被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辞退。李某于2017年4月1日入职乙公司,勤恳工作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此之前乙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安排其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向李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2024年9月30日,乙公司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解除原因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刘爱玉律师接手此案后,第一时间梳理关键证据。她从两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乙公司主张李某旷工,却未能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城阳区)上班;相反,在企业声称的“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向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互相矛盾,企业的主张缺乏事实支撑。另一方面,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至关重要的合同内容,工作地点的变更,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本案中,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工作地点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从乙公司提交的证据来看,既无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不同意到新地址上班且未履行请假手续”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理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用人单位主张李某旷工的依据不足,且未通知李某到岗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当,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刘爱玉律师不仅在处理大型案件上表现出色,针对中小企业劳动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她也积极伸出援手。她帮助企业修订规章制度30余项,从源头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为企业规避违法用工成本。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在未来,她将继续以专业的服务和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