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连云港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深耕领域实力护航
2026-07-27
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在连云港的法律界,付长洋律师犹如一颗闪耀的明星,用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在刑事辩护领域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
付长洋律师出生于1977年12月,现任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拥有19年执业年限的他,不仅是中共党员,还拥有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同时具备证券投资顾问和高级合规师的专业资质。
在社会职务方面,付长洋律师身兼数职,他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还担任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连云港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连云港市工商联民企合规法律顾问、连云港市律协常务理事、实习与执业考核委主任,同时还是连云港市和盐城市的仲裁员。如此众多的社会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重要地位,更彰显了他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付长洋律师也获得了诸多荣誉,他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荣获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还受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同时他还是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和连云港市“148”工作先进个人。
在刑事辩护的实践中,付长洋律师有着众多经典案例。比如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被告人张某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任职期间,他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未经集体议事流程审批,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使用,挪用资金数额达到公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悔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挪用公款罪,但付长洋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专业分析,提出涉案A公司出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百分百集体出资,无任何国有资产、国有股份、财政资金,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也不属于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经营主体;挪用公款罪侵害客体为国有财产所有权及国家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犯罪对象仅限国有公款、特定国有款物,而本案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权属归全体集体经济成员,不属于国有公款,侵害的是集体企业资金使用权,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同时,从主体身份认定,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管理集体资产,未从事公务、未管理国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采纳了付长洋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某无需入监服刑,免于牢狱实刑。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某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其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介入后,通过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提出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撤销案件,王某得以解脱。
付长洋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连云港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如果您在刑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付长洋律师,联系电话1381233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