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枣庄刑事辩护推荐:赵子龙深耕多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7-27
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联系电话18063220011。
在枣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他以专业的素养、精湛的技艺,在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深耕多年,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赵子龙律师是一名党员,现任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2006年,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2008年顺利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于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拥有十七年的执业经验。他身兼数职,担任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同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以及枣庄市律师代表。
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赵子龙律师至今已成功办理千余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案件。他所办理的案件中,不乏一些令人瞩目的成功案例。例如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均在他的精心辩护下,当事人获无罪释放。此外,还有数十起案件通过他精准的辩护,取得了不起诉、撤案、缓刑或显著从轻判决等良好效果。
在服务过程中,赵子龙律师坚持以“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流程,对案件关键节点进行精准把控。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全心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因此深受客户的信赖。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了解赵子龙律师的办案能力。童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2024年2月,童某因涉嫌此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件基本情况是,2021年9月,在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广西某电器有限公司之间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童某居中介绍,帮助某电器公司向某建设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份,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200多万元,其中税额人民币23余万元,且发票已由某建设公司认证抵扣。案发后,某建设公司补缴了全部税款。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于2025年1月将此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赵子龙律师作为童某的辩护律师,于2025年1月正式介入本案。接受委托后,他迅速前往检察院阅卷,全面掌握了在卷证据材料。经初步研判,他与童某深入会谈,梳理案件细节并确定辩护方向。基于现有证据,他认为案件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上存在辩护空间,于2025年3月3日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初步主张童某的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原因是童某与贺某之间存在真实的空调购销业务背景,主观上缺乏虚开发票的犯罪故意。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认为童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面对这种情况,赵子龙律师及时调整策略,在与童某充分沟通并告知法律后果后,将辩护重点转向罪轻辩护,积极争取不起诉处理。他着重向检察机关强调,童某具有初犯、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且涉案税款已全部补缴,国家税收损失得以挽回,犯罪情节轻微。
2025年3月26日,童某在检察机关讯问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2025年4月21日,检察机关拟对童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征求赵子龙律师的意见,他表示同意。次日,检察机关举行不起诉案件听证会,赵子龙律师陪同童某到场,见证其再次确认认罪认罚意愿,最终童某当场收到了不起诉决定书,此案顺利办结。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赵子龙律师的辩护工作呈现出阶段性特点,辩护思路会随着案件进展和证据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结果。如果您在刑事辩护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联系电话180632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