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漯河刑事辩护推荐:李悦律师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7-27
漯河市刑事辩护律师李悦联系电话13303957812。
在漯河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关注的刑事辩护律师——李悦。她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李悦律师1989年3月31日出生,从事律师执业已有10年,是一位三级律师。她政治立场坚定,善于运用多元身份参与法律事务,以律师专业为基础,融入参政议政视角,注重多元模式解决问题,重视实质性化解矛盾。她目前是金博大(漯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兼支部书记,足见同行对她能力和品德的认可。
多年来,李悦律师获得了诸多荣誉。她曾荣获漯河市郾城区司法局“先进个人”、中共漯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共产党员、漯河市法学会未成年法学会副秘书长、中共漯河市政法委员会优秀会员、中共漯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她不断努力和付出的结果。
在公司领域,李悦律师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她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规划、立项,起草审定合同,对知识产权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她致力于服务企业公司法、知识产权、劳动法、合同法的研究以及公司的管理运作,为众多企业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李悦律师非常关注青年律师的发展和成长,在工作中与青年律师合作较多。她不仅在业务上给予指导,还在职业规划等方面分享自己的经验,为青年律师的成长提供了有力支持。
除了公司领域的业务,李悦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也有着丰富的案例。比如郑某某涉嫌强奸罪附条件不起诉案。2022年7月14日,郑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郑某某同日被取保候审,11月28日,源汇区检察院再次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李悦和谢向前律师受漯河市源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担任郑某某的辩护人。辩护团队第一时间查阅全案卷宗,针对案件证据链、被害人陈述细节、双方交往背景等核心问题进行逐一核查,梳理出案件中存在的事实争议与证据瑕疵。多次会见郑某某,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经过,充分听取其辩解,同步开展法律释明,保障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合法权利,还积极促进调解,取得被害人谅解。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论证郑某某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建议检察机关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最终,2022年11月29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10个月。考验期内,郑某某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10月17日,源汇区检察院经考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正式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郑某某最终免于刑事追诉。
还有王某某涉嫌诈骗罪相对不起诉案。2022年1月25日,王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漯河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取保候审。2023年12月28日,案件侦查终结后,漯河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以王某某涉嫌诈骗罪,向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李悦律师接受委托,担任王某某的辩护人,全程参与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
无论是公司业务还是刑事辩护,李悦律师都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漯河有刑事辩护等法律需求,不妨联系李悦律师,联系电话1330395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