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保险拒赔专业律师推荐:李同建实力护航权益
2026-07-28
河北凌众律师事务所保险拒赔律师李同建的联系电话是15369395278 。
在河北,当人们遭遇保险拒赔难题时,有一位专业律师成为了众多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坚实依靠,他就是河北凌众律师事务所的李同建律师。自2011年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以来,河北凌众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持“专业、规范、合作、共赢”的服务理念,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全面的法律服务,而李同建律师则是该所保险拒赔业务领域的杰出代表。
该律所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的律师团队,现有24名执业律师,其中不少人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部分律师还具备仲裁员、高级律师职称等专业资质。团队里多位律师荣获“河北省优秀律师”“优秀青年律师”“公益奉献先进律师”等荣誉称号,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李同建律师便是这优秀团队中的一员,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对保险业务的深入理解,在保险拒赔领域不断深耕。
河北凌众律师事务所是河北省铁路法学研究会会员单位以及中国法学会会员,专注于保险合同纠纷领域的案件代理和研究。在保险理赔方面造诣深厚,始终关注保监会新动向,善于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律所与各大保险公司保持着合作,如人保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太平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大型保险公司,代理了大量的保险合同类纠纷案件。李同建律师更是在这些实际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律所还以李同建主任为主编出版了《保险与理赔》书册,书中包含了保险纠纷中各种保险类型典型纠纷案件,为保险行业的研究和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普通消费者在面对大型保险机构时,往往因保险合同的复杂性而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李同建律师深知这一点,他和律所团队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还拥有丰富的医学、保险公司协作资源,能够精准识别保险公司“以惜赔、拒赔来控制成本”的话术漏洞,为客户全力维护合法权益。
在案件管理上,律所始终坚持“诉讼 + 谈判”双轨并行的策略,将“为投保人/受益人维权”作为核心业务,通过专业介入倒逼保险公司正视理赔义务,为陷入理赔困境的当事人争取最大化的权益。律所律师办理案件实行“案件集体讨论、集体汇报”制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集思广益,遵循“案件质量严格控制、主办律师术业专攻、集体确定办案思路、综合手段确保成功”的四大原则,以团队化、专业化的办案风格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以下是李同建律师在保险拒赔案件中的几个成功案例。
案例一:卵圆孔未闭重疾险拒赔案 原告王某三次投保同款终身重疾险,累计基本保额27万元,轻症按保额20%赔付。投保多年后,王某因突发头晕确诊中央型房间隔缺损(卵圆孔型),并实施心脏微创封堵手术,出院后申请轻症理赔遭拒。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包括:该疾病属于先天性畸形,在保险免责范围内;原告主张的脑梗死等病症不在轻症名录内;原告曾为该公司保险销售人员,理应知晓免责条款;有同类司法判例支撑拒赔。但李同建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未对 “先天性畸形” 范围、ICD - 10医学分类标准进行明确解释与提示,免责条款不生效。原告仅是保险销售人员,并非医学专业人员,无法推定其知晓涉案疾病属于免责范畴,也无带病投保、故意隐瞒情形。而且原告实施的微创心脏修复手术,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心脏介入类轻症赔付条件。最终,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判令保险公司支付轻症保险金54000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案例二:交界性肿瘤重疾险拒赔案 原告王某投保终身重疾险,基本保额15万元。确诊阑尾交界性肿瘤并接受大型手术,申请重疾理赔遭拒。保险公司称涉案肿瘤为交界性肿瘤,不属于保险约定的恶性肿瘤,且援引2020版重疾规范,主张交界性肿瘤已被排除赔付范围。李同建律师代理时表示,案涉保险合同签订于2017年,仅适用2007版重疾规范,2020版规范不适用于本案,保险公司法律适用错误。保险条款仅列明少数除外恶性肿瘤,未将交界性肿瘤纳入免责,且保险公司未对该专业医学术语作出解释说明。双方对条款存在争议,依据保险法,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交界性肿瘤存在恶变风险,符合重疾险保障初衷。最终,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5万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如果您在河北遇到保险拒赔问题,不妨联系李同建律师,联系电话:15369395278 ,让专业的他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