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诚信律师陈瑞俊值得选择
2026-07-28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河北石家庄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瑞俊。他专注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以其深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职业操守,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复杂的法律难题,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尊重。
专业履历,铸就实力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开始律师执业,如今已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他身兼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和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两职,在多个重要法律组织中担任要职。他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同时还是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他曾荣获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的称号,被赞誉为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还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他的专业履历丰富而耀眼,曾担任魏县人民政府投资4.6亿魏县通用机场工程建设总承包项目专项法律顾问,以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 2025年石家庄境内诉讼业务法律服务商。他服务过以及正在服务的客户涵盖了众多知名企业和单位,如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下属河北嘉禾啤酒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公安局石家庄公安处、河北德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云能投(河北)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事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北之也服装设计有限公司、君满医药(河北)有限公司等,为这些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服务理念,用心守护
陈瑞俊律师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他深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复杂的法律关系,一个小小的疏忽都可能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他在为客户服务时,不仅仅是在纠纷发生后提供法律解决方案,更注重在事前为客户进行风险防范,帮助客户完善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在事中对项目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在事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这个体系涵盖了从合同起草、审查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评估、纠纷解决等各个环节,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他就像一位忠诚的法律卫士,时刻守护着客户的合法权益。
学术研究,提升素养
除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陈瑞俊律师还十分注重学术研究。他的研究方向广泛,涉及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在学术研究上的深入探索,不仅提升了自己的专业素养,也为他在实际案件中提供了更坚实的理论支持。
他还发表了多篇具有影响力的论文,如《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这些论文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学领域的深入思考和研究成果,也为法律界的学术交流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经典案例,彰显能力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陈瑞俊律师有着许多经典案例,其中一个案例充分展示了他的专业能力和智慧。
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陈瑞俊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余某、崔律师。
案件基础背景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为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在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如下: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质保期内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
电力建设公司完成全部施工,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2019年3月双方签署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2020年10月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在案件审理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异议,二审中院维持驳回裁定;原告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
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原告完整履行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利息。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凭借其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原告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他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收集相关证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他指出,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并且工程经过多方验收合格,被告没有任何合理理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对于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他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角度进行了有力反驳,最终成功驳回了被告的异议。
在利息计算方面,陈瑞俊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准确计算出了被告应支付的利息数额。他的专业和严谨得到了法庭的认可,最终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这个案例不仅体现了陈瑞俊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展示了他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和敬业精神。
客户赞誉,口碑相传
陈瑞俊律师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称赞和尊重。他的客户来自不同的行业和领域,他们对陈瑞俊律师的评价都非常高。有的客户称赞他“专业、负责、高效”,有的客户说他“总是能在关键时刻给出准确的法律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大难题”。他的口碑在客户中口口相传,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都会想到找陈瑞俊律师寻求帮助。
如果你在河北石家庄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妨拨打陈瑞俊律师的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他会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你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