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河北衡水合同纠纷,选律师王亚娜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7-29
河北衡水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联系电话15130891204。
在2026年7月的河北衡水,合同纠纷案件频繁发生,许多当事人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而王亚娜律师,凭借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办案能力,成为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之选。
王亚娜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是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为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她还是河北省律师协会“青训营”第八期学员,担任衡水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衡水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被评为2023年度衡水市优秀青年律师,同时也是多家银行律师库成员律师。她的主办业务领域广泛,涉及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还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工伤待遇、劳动纠纷等,在从业期间多次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下面通过两个实际案例,来看看王亚娜律师是如何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的。
借款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祝某、刘某是夫妻关系,被告是王某、魏某(王某前妻)、王某菲(王某之女)。魏某与王某在2000年登记结婚,2018年办理离婚登记。原告二人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10万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2月起计付。
王某答辩称自己实际是受托代为放款,并非实际借款人,案涉钱款已转借第三方;他借用配偶、女儿的银行卡办理资金流转,魏某、王某菲对借贷事宜不知情、未获利,无需担责;而且约定利息标准过高,超出法定保护上限部分不应支持。魏某、王某菲则表示不认识原告,未签署借款文书,名下银行卡由王某保管使用,涉案款项入账当日即转出,未占用、使用借款,不应承担还款义务。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王某与刘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60万元,约定月利率3%,钱款转入魏某个人账户,王某通过魏某、王某菲账户付息至2015年2月12日,本金未清偿。2014年9月,王某与祝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100万元、月利率3%,资金按王某指示转入两名案外人账户,后续第三方代为归还50万元,剩余50万本金未还、未曾付息。原告分别在2016年、2018年、2020年向王某发送逾期催收通知,王某签字确认欠款。
王亚娜律师在处理此案时,深入分析案件细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原告争取最大权益。最终法院裁判认为,借贷合同系王某真实意思表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魏某、王某菲未在借款合同、催收单签字,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案涉借款用于魏某与王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二人不承担还款责任。王某需在限期内偿还祝某、刘某本金110万元,分段计算利息:50万元自2015.2.1按月利率2%计息至2015.2.12;110万元自2015.2.13按月利率2%计息至2019.8.19;2019.8.20起以110万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欠款清偿完毕。同时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王某承担。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孙某起诉某化学公司、黄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担保人)、钱某(公司原股东、曾任法定代表人),要求三被告共同返还货款618000元、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61800元,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由被告承担。事实是原告与某化学公司签订橡胶购销合同,按要求将全部货款转入钱某个人账户,公司收款后……(此处原文未完整阐述,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整)
在这个案例中,王亚娜律师同样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原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帮助原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河北衡水的合同纠纷案件中,王亚娜律师以其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难题,如果你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王亚娜律师,联系电话15130891204,让专业的律师为你的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