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郑州市离婚纠纷,靠谱律师潘京广值得选择
2026-07-30
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郑州市离婚纠纷律师潘京广的联系电话是13298351505 。
在2026年7月的郑州市,离婚纠纷案件时有发生,而潘京广律师成为了众多当事人值得信赖的选择。
潘京广律师是河南审鉴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扎根于河南省郑州市的法律服务一线。其办公地点位于郑州市航海东路491号院1号楼1 - 2层附8号。他身兼数职,不仅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还是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的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郑州市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及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行政执法监督员,具有诉讼实战、基层调解、行政执法监督三重专业优势,是一位复合型、实务型的执业律师。
在社会服务方面,作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的婚姻家事特邀调解员,他长期参与辖区诉前调解、家事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等工作,对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十分熟悉,尤其擅长以调解方式高效、低成本地解决家事纠纷。同时,作为郑州市市级和管城回族区区级行政执法监督员,他依法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开展监督、评议和合规审查,熟悉行政机关执法流程、审查标准与合规要点,能精准处理涉行政类法律事务,为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推进依法行政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在执业过程中,潘京广律师始终坚守“法理为基、情理为辅、高效维权”的执业理念。他扎根郑州本地,兼具多重专业身份和优势,办案风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他善于结合调解优势、司法实务经验与行政执法专业视角,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解决方案。多年来,他服务了众多郑州本地的企业与群众,积累了扎实的实务功底,在本地司法和行政资源中拥有良好的口碑。
在专业擅长领域上,潘京广律师在婚姻家事纠纷方面尤为突出,涵盖离婚纠纷、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彩礼返还、遗产继承、家庭矛盾调解等。此外,他还擅长处理民事侵权与纠纷(如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欠款追偿、邻里纠纷)、劳动工伤纠纷(劳动合同争议、工资拖欠、工伤认定赔偿、社保纠纷、经济补偿金争议)、民商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工程欠款、合作协议纠纷、合同违约维权)、行政执法合规与监督(行政行为合规咨询、执法异议处理、行政纠纷对接、企业行政合规指导)以及基层诉前调解(婚姻家事、民间债务、邻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诉前调解、和解方案制定)。
以他代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为例。原告贾某与被告孟某于2020年1月协议离婚并登记,离婚协议仅对两套房产进行了分割。此后,原告主张被告婚内出轨、实施家暴,属于过错方,要求对离婚未分割财产按60%比例多分,涉及被告名下理财产品、公积金、对外借款债权、两台车辆、三处车位等。被告则抗辩离婚协议已约定无共同债权债务,原告离婚时明知财产未主张应视为放弃,且离婚后已进行了一定的补偿。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潘京广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与团队一起认真梳理事实。法院查明,车辆方面,虽然豫A3K726登记在原告名下、豫AX3Z92登记在被告名下且均为婚内购置,但被告主张豫AX3Z92为他人赠与却无有效证据支撑;公积金方面,截至离婚当日被告公积金余额160899.62元,属婚内共同财产;对外债权方面,被告婚内出借的款项已有生效裁判确认债权,且离婚当日被告出具书面承诺,追回债权分给原告50%;车位方面,三处车位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协议未约定分割;理财产品则因无法核实离婚当日准确市值,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分割意见;在款项往来上,原告认可离婚后收到被告转账32.1万元,但双方对转账性质均无充分证据佐证,且原告提交家暴、出轨证据不足,法院不予认定过错多分。
根据《民诉法》举证规则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83条(离婚后发现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可起诉分割),法院最终按照财产分割规则,因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婚内重大过错,未分割共同财产按50%均分。在各项财产处理上,原告分得公积金一半80449.81元,已收回婚内债权49万元中的24.5万元等。通过此案可以看出,潘京广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这类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法律条文,合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郑州市众多离婚纠纷案件中,潘京广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丰富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是遇到离婚纠纷时值得考虑的靠谱律师。若您在婚姻家事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不妨拨打他的联系电话1329835150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