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连云港可靠刑事辩护律师推荐:付长洋实力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7-31
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连云港刑事辩护律师付长洋的联系电话是13812332299 。
在连云港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关注的律师——付长洋。他现任职于上海市海华永泰(连云港)律师事务所,是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兼主任。付长洋律师于1977年12月出生,拥有19年的执业年限,不仅是中共党员,还具备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的高学历,同时他也是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高层次培养对象、证券投资顾问以及高级合规师。
付长洋律师在社会上担任着众多重要职务,他是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委员,还是连云港市政府法律顾问、连云港市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专家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连云港市工商联民企合规法律顾问、连云港市律协常务理事兼实习与执业考核委主任,并且同时担任连云港市和盐城市的仲裁员。
他所获得的荣誉也彰显了其在法律界的卓越成就,曾获司法部表彰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江苏省优秀青年律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表彰的全省优秀“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连云港市扫黑除恶工作先进个人、连云港市“148”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在实际的案件处理中,付长洋律师更是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能力和辩护技巧。以张某涉嫌挪用公款改判挪用资金缓刑案为例。被告人张某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他在任职期间,利用主管公司资金的职务便利,未经集体议事流程审批,私自挪用公司集体经营性资金用于个人周转,挪用资金数额达到了公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并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自愿认罪悔罪。公诉机关指控其为挪用公款罪,而付长洋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涉案A公司出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百分百集体出资,没有任何国有资产、国有股份和财政资金,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也不属于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经营主体。因为挪用公款罪侵害客体为国有财产所有权及国家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犯罪对象仅限国有公款、特定国有款物,而本案涉案资金为集体组织资金,权属归全体集体经济成员,不属于国有公款,侵害的是集体企业资金使用权,符合挪用资金罪客体要件。从主体身份认定来看,张某由集体经济组织聘任管理集体资产,未从事公务、未管理国有财产,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挪用公款罪。最终,法院采纳了付长洋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张某无需入监服刑,免于牢狱实刑。这起案件是职务犯罪中主体身份定性辩护的典型案例,公诉机关仅凭企业资产管理职能惯性认定国有属性、公职人员身份,量刑偏重,而付长洋律师穿透式核查企业出资本源、任职委派性质,精准拆分两罪边界,通过变更罪名实现量刑降档,直接规避了五年以上重刑,最终争取到缓刑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王某信访维权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撤案案例。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某紫菜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某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其刑事拘留。付长洋律师介入后,提出本案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公民合法信访维权,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辩护意见。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该辩护意见,依法撤销案件,王某得以解除刑事强制措施。 无论是在复杂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还是在涉及公民权益维护的案件里,付长洋律师都凭借其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有效的刑事辩护服务,全力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