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推荐:方兰服务好,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2026-07-07

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武汉合同纠纷律师方兰的联系电话是18071073567 。

在2026年7月的武汉,当人们遭遇合同纠纷难题时,方兰律师无疑是值得信赖的选择。方兰作为湖北乾行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

方兰律师不仅为政府部门、大型国企和大型建筑企业提供过优质的法律服务,还擅长处理建工合同、劳动争议以及婚家案件。她经手的众多案例,充分展现了她在合同纠纷处理上的深厚功底。

比如有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上诉人(原审原告)韩某是挂靠在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实际施工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是某工程局公司。某工程局公司与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了隧道施工相关施工合同,韩某负责项目现场的人员管理、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工资发放和施工组织等工作。工程款由发包方支付至被挂靠公司账户后,扣除管理费再转付给韩某。案涉工程在2020年10月通车投入使用,双方也完成了最终结算。然而,韩某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要求发包方支付剩余工程款,被挂靠的建设工程公司也起诉主张工程款,一审法院却以无法证实韩某为实际施工人、各方未举证明确欠付金额为由,驳回了两方的全部诉求。两方当事人均提起上诉。

在这起案件中,争议焦点在于韩某是否属于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与某建设工程公司是否构成挂靠关系;案涉工程款支付条件是否成就;剩余工程款应当支付给挂靠人韩某,还是名义承包方某建设工程公司。方兰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最终,法院认定韩某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其借用有资质的某建设工程公司名义承揽工程,双方构成挂靠关系,案涉施工合同因违法挂靠依法无效。由于案涉工程已正式通车投入使用多年,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款支付及保证金返还条件全部成就。发包方明知韩某系实际施工人,双方形成事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工程款应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判决结果是撤销一审判决,某工程局公司限期向韩某支付剩余工程款,驳回某建设工程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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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体现了无资质个人借用建筑企业资质挂靠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无效,但工程竣工验收或实际投入使用后,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同时,结合人员管理、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流向、现场管控等证据,可综合认定挂靠及实际施工人身份。发包人明知挂靠事实的,实际施工人可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还有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反诉被告)刘某与被告(反诉原告)张某、汤某夫妻二人从2015年起就有建筑周转材料的租赁业务,双方先后签订多份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多次调整租金标准、租赁规则,并约定扣件可作价购买,租赁期间还多次对账。在这类复杂的合同纠纷中,方兰律师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武汉遇到合同纠纷问题,不妨联系方兰律师,联系电话18071073567 ,她将以优质的服务为您解决合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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