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河北衡水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口碑出众护航当事人权益

2026-08-07

2026 年,在河北衡水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王亚娜。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职业素养,在合同纠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持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王亚娜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她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也是河北省律师协会“青训营”第八期学员。她身兼数职,担任着衡水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衡水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还荣获了 2023 年度衡水市优秀青年律师这一荣誉称号,并且是多家银行律师库的成员律师。她的主办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了合同纠纷领域的诸多方面,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同时也涉及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工伤待遇、劳动纠纷等业务。从业以来,她处理了众多案件,多次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以下通过两个典型案例,让我们更深入了解王亚娜律师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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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案例

在这个案例中,原告是祝某和刘某,两人系夫妻关系;被告包括王某、他的前妻魏某以及他的女儿王某菲。魏某与王某于 2000 年登记结婚,2018 年办理离婚登记。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 110 万元以及相应利息,并且诉求利息从 2015 年 2 月起开始计付。

在庭审过程中,各方的答辩意见各不相同。王某辩称自己实际上是受托代为放款,并非实际借款人,案涉钱款已经转借第三方。他借用了配偶和女儿的银行卡来办理资金流转,魏某和王某菲对借贷事宜并不知情,也未从中获利,所以无需承担责任。同时,他还指出约定的利息标准过高,超出法定保护上限的部分不应得到支持。而魏某和王某菲则表示不认识原告,没有签署过借款文书,名下银行卡一直由王某保管使用,涉案款项在入账当日就转出,他们从未占用、使用借款,因此不应承担还款义务。

经过法院审理查明,2014 年 3 月,王某与刘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 60 万元,约定月利率为 3%,钱款转入魏某个人账户,王某通过魏某、王某菲账户付息至 2015 年 2 月 12 日,但本金未清偿。同年 9 月,王某与祝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 100 万元,月利率同样为 3%,资金按王某指示转入两名案外人账户,后续第三方代为归还 50 万元,剩余 50 万本金未还,也未曾支付过利息。此外,原告分别在 2016 年、2018 年、2020 年向王某发送逾期催收通知,王某均签字确认欠款。

法院最终裁判认为,借贷合同是王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由于魏某、王某菲未在借款合同和催收单上签字,现有证据也无法证实案涉借款用于魏某与王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以二人不承担还款责任。最终判决王某需在限期内偿还祝某、刘某本金 110 万元,并分段计算利息:50 万元自 2015.2.1 按月利率 2% 计息至 2015.2.12;110 万元自 2015.2.13 按月利率 2% 计息至 2019.8.19;2019.8.20 起以 110 万为基数按年利率 15.4% 计算至欠款清偿完毕。同时,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王某承担。在这个案件中,王亚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分析,为当事人厘清了复杂的借贷关系,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原告是孙某,被告为某化学公司、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黄某(同时也是担保人)以及公司原股东且曾任法定代表人的钱某。原告诉请三被告共同返还货款 618000 元,并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 61800 元,同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事情的起因是原告与某化学公司签订了橡胶购销合同,并且按照要求将全部货款转入钱某个人账户,然而公司收款后……

在处理这些案件时,王亚娜律师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细节,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上有需求,不妨联系王亚娜律师,她会竭诚为您服务,联系电话:15130891204。

本文参考资料 1:https://m.64365.com/lawyer/14868519/ 本文参考资料 2:https://data.110.com/a9903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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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2026年8月河北衡水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口碑出众护航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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