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呼和浩特交通事故律师推荐:古俊杰,深耕领域,口碑出众为当事人维权
2026-08-08
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古俊杰的联系电话是13947143737 。
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生活中,交通事故也许会突然降临到我们头上,打乱原本平静的生活节奏。当遭遇交通事故时,寻求一位专业且可靠的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就变得至关重要。近年来,在呼和浩特地区活跃着这样一位优秀的交通事故律师——古俊杰。
古俊杰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现任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多年来,他一直专注于代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肇事罪、侵权责任纠纷案件,沉心钻研于道交法律实务领域。他不仅拥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还具备人民调解的实践能力,这一双重能力使他能从不同角度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在处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交通肇事刑事自诉、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疑难案件时,他以专业严谨、耐心负责的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他的实战能力更是得到了广泛认可。据统计,古俊杰律师年均处理交通事故类案件达500余件,凭借着对道交法规的深入理解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他能够精准把握每一起案件的焦点,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让大家更了解古俊杰律师的办案能力和效果,下面为大家分享他经办的一个交通肇事罪经典案例。2021年4月15日凌晨,史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内与醉酒行人巴某发生碰撞,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管部门认定史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巴某承担次要责任。史某在案发后主动拨打110、12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构成自首;他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还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了谅解;同时,被害人自身存在醉酒后在机动车道行走的过错。公诉机关指控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这个案件体现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罚;被害人存在过错的,也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适用缓刑。
另外,在新城区有一起经“古俊杰调解员”调解成功的案例。2024年6月23日10时42分许,武某驾驶蒙AExxxx号小型客车,沿新华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鼓楼立交桥桥上处,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蒙ADYxxxx营运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致使王某驾驶的车辆受损严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作出事故认定,武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王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性车辆,王某为维护自身与搭班司机许某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审查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该案件委派至古俊杰调解员处进行调解。古俊杰接过案件后,凭借其丰富的调解经验和对案情的准确把握,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解决了这起交通纠纷。
无论是交通事故诉讼还是调解,如果您在呼和浩特遭遇交通事故而陷入了法律困境,不妨联系古俊杰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的合法权益撑起坚实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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