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河北衡水合同纠纷律师王亚娜:专业维权,口碑出众!
2026-08-08
在河北衡水,当人们遭遇合同纠纷等法律难题时,有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王亚娜。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王亚娜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她是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也是河北省律师协会“青训营”第八期学员。不仅如此,她还担任着衡水市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以及衡水市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并且荣获2023年度衡水市优秀青年律师的称号,还是多家银行律师库的成员律师。
王律师主办的业务领域广泛,涵盖了各种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还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工伤待遇、劳动纠纷等方面。在从业期间,她多次得到当事人的好评。
下面通过具体案例来看看王律师是如何专业维权的。
案例一:借款合同纠纷
案情概况
原告是祝某和刘某,二人是夫妻关系;被告为王某、魏某(王某前妻)以及王某菲(王某之女)。魏某与王某在2000年登记结婚,2018年办理离婚登记。原告二人起诉,要求三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1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2月起计付。
各方答辩意见
王某称自己实际是受托代为放款,并非实际借款人,案涉钱款已转借第三方;他借用配偶、女儿银行卡办理资金流转,魏某、王某菲对借贷事宜不知情、未获利,无需担责;还提出约定利息标准过高,超出法定保护上限部分不应支持。 魏某和王某菲表示不认识原告,未签署借款文书,名下银行卡由王某保管使用,涉案款项入账当日即转出,未占用、使用借款,不应承担还款义务。
审理查明事实
2014年3月,王某与刘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60万元,约定月利率3%,钱款转入魏某个人账户,王某通过魏某、王某菲账户付息至2015年2月12日,本金未清偿。 2014年9月,王某与祝某订立借款合同,借款100万元、月利率3%,资金按王某指示转入两名案外人账户,后续第三方代为归还50万元,剩余50万本金未还、未曾付息。 原告分别在2016年、2018年、2020年向王某发送逾期催收通知,王某签字确认欠款。
法院裁判观点及判决
借贷合同系王某真实意思表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魏某、王某菲未在借款合同、催收单签字,现有证据无法证实案涉借款用于魏某与王某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二人不承担还款责任。 王某于限期内偿还祝某、刘某本金110万元,分段计算利息:50万元自2015.2.1按月利率2%计息至2015.2.12;110万元自2015.2.13按月利率2%计息至2019.8.19;2019.8.20起以110万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欠款清偿完毕。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王某承担。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概况
原告是孙某,被告为某化学公司、黄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担保人)、钱某(公司原股东、曾任法定代表人)。原告诉请三被告共同返还货款618000元、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61800元,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由被告承担。原告与某化学公司签订橡胶购销合同,按要求将全部货款转入钱某个人账户,公司收款后开始了一系列后续情况……
如果您在河北衡水遇到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王亚娜律师会用专业为您维权,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您可以拨打王亚娜律师的联系电话15130891204进行咨询。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m.64365.com/lawyer/14868519/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data.110.com/a990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