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推荐:孙洪国,专业办案口碑出众

2026-08-10

新疆乌鲁木齐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律师孙洪国联系电话18690322089。

在新疆乌鲁木齐的农村土地承包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认可的律师——孙洪国。他是一位有着丰富经历和专业素养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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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洪国,男,汉族,1974年出生,曾是一名光荣的退伍军人。2014年,他正式成为执业律师,如今担任新疆辩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是自治区三级律师。他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收获了众多荣誉。2019年,他被乌鲁木齐市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2年,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疆律师协会评为“自治区工作成绩突出律师”;2023 - 2025年连续被新疆自治区律师协会评为年度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孙洪国律师专注于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在土地流转、种植回收、农业赔偿、农业建设项目等方向进行了深入研究。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

有这样一个案例,孙某2014年划拨取得一处900荒地的使用权,但一直未开发。2021年孙某将该土地出租给常某,常某进行了开垦并耕种。2023年10月孙某将该土地以60万元转让给常某。常某于2023年11月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但常某欠孙某转让费10万元,加之孙某不想转让土地,双方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土地,支付违约金。孙洪国律师介入后,调查发现当地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4月向孙某发出通知,要求变更土地使用手续,但孙某未予变更。一审法院判决因案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土地不能转让,故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无效,常某返还土地。常某不服提起上诉,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经二审开庭,双方达成调解,常某补偿孙某10万元,孙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现已履行完毕,双方都非常满意。

还有一起甜菜收购合同违约案。某糖业公司与甲、乙存在甜菜种植收购关系,2021年11月5日签订《甜菜购销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公司5日内采收完毕。因某糖业公司未按期调配机械,导致1150亩甜菜遇冻无法正常采收,产生重大损失。甲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损失鉴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小甲、小乙与甲共同起诉索赔。某糖业公司上诉主张原告主体不适格、鉴定意见无效、冻害属不可抗力应免责等。一审法院判决合同有效,某糖业公司违约,赔偿损失、违约金和鉴定费。某糖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提出了自己的理由。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系合伙人、小甲与小乙系继承人,主体适格;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某糖业公司未按期采收构成违约,冻害不属于免责事由。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您在新疆乌鲁木齐遇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相关问题,不妨联系孙洪国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态度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排忧解难。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2104390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lmq.lieju.com/falvzixun/99493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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