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深耕多领域,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8-12
枣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联系电话18063220011
在2026年8月的枣庄,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刑事辩护律师——赵子龙。他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默默耕耘,为无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坚实的保护伞。
赵子龙律师是一名党员,同时担任着山东尚群律师事务所主任。回顾他的法律生涯,200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的他,便踏上了这条神圣的法律之路。2008年,他顺利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于2009年取得专职律师执业证书,至今已有十七年的执业经验。他不仅是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风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薛城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成员、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以及枣庄市律师代表。
多年来,赵律师深耕刑事辩护与商事纠纷领域。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了千余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辩护案件。这其中,不乏一些令人瞩目的经典案例。比如刘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张某某涉嫌妨碍公务案,经赵律师的努力辩护,当事人均获无罪释放。还有数十起案件,通过他精准的辩护,取得了不起诉、撤案、缓刑或显著从轻判决等良好效果。
在服务过程中,赵律师以“精细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流程,对案件关键节点精准把控。就拿李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案来说,李某某系网络游戏爱好者,通过网络接触游戏外挂程序,并与他人一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售卖游戏外挂卡密获取收益。案发时他年仅十九岁,在2021年6月3日,该平台被查获,李某某因涉嫌相关罪名被某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某区看守所。
赵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李某某母亲刘某某的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某某,详细了解了其接触外挂的背景、主观认知、获利情况及外挂程序的具体功能等关键事实。经分析,赵律师认为李某某主观恶性较小,涉案外挂程序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尚需进一步鉴定,且本案证据已固定,李某某系初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无社会危险性,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无逮捕必要。
在审查逮捕环节,赵律师向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详尽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并向某区公安分局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他从涉案程序性质、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刑事政策及家庭特殊情况等多个维度,系统阐述了不予批准逮捕及变更强制措施的理由。期间,赵律师还与承办检察官及侦查人员进行了多次有效沟通,着重强调了本案在证据标准、主观认知以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方面的特殊性。
经过赵律师的不懈努力,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的核心观点,对李某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依法对本案作出撤案处理。
赵子龙律师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用专业和执着践行着一名律师的使命。无论是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还是在棘手的商事纠纷里,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深受客户的信赖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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