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呼和浩特交通事故律师推荐:古俊杰,深耕领域口碑好,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8-16
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古俊杰的联系电话是13947143737 。
在呼和浩特的交通事故处理领域,有这样一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古俊杰,他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现任内蒙古赋盈律师事务所道交调解中心主任。多年来,古俊杰律师一直专注于代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交通肇事罪、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在道交法律实务方面造诣颇深。
古俊杰律师拥有诉讼代理与人民调解的双重经验,这使他在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时游刃有余。他尤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交通肇事刑事自诉、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疑难案件。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时,他总能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全身心投入,耐心地为当事人分析案件,精准把握案件焦点,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因此以其专业和负责的形象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赞誉。
古俊杰律师实战能力强,年均处理交通事故类案件500余件。这个数字背后,是他大量的实践积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每一个案件对他来说都是一次挑战和使命,他会不遗余力地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我们来看一则古俊杰律师处理过的交通肇事罪经典案例。2021年4月15日凌晨,史某醉酒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城市主干道机动车道内,与醉酒行人巴某发生碰撞,造成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检测,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6.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管部门认定,史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巴某承担次要责任。史某案发后主动拨打110、12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构成自首;他还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谅解,同时被害人自身存在醉酒后在机动车道行走的过错。公诉机关指控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史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此案例体现出,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罚;被害人存在过错的,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符合条件的,可依法适用缓刑。
另外,在新城区还有一起“古俊杰调解员”典型案例。2024年6月23日10时42分许,武某驾驶蒙AExxxx号小型客车,沿新华东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鼓楼立交桥桥上处,与同向行驶的王某驾驶的蒙ADYxxxx营运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致王某驾驶车辆受损严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新城大队认定武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王某驾驶的车辆属于营运性车辆,王某为维护自身与搭班司机许某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将案件委派至古俊杰调解员处开展调解工作。
如果你在呼和浩特遭遇了交通事故,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不妨联系古俊杰律师,他会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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