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业律师陈瑞俊值得信赖!
2026-08-16
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河北石家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陈瑞俊的联系电话是13331385165 。
在当今社会,建设工程领域蓬勃发展,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随之而来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这些纠纷不仅涉及到巨额的资金往来,还关系到众多参与方的切身利益。在河北石家庄,当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有一位专业律师值得大家信赖,他就是陈瑞俊律师。
陈瑞俊律师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2008年5月便开始了律师执业生涯。他是河北北华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主任律师。不仅如此,他还身兼劳动人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等重要职务。在行业内,他拥有众多头衔和身份,是河北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石家庄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河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他还荣获了石家庄市优秀律师、石家庄建设工程专家律师等称号,并且是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入库专家,衡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这些荣誉和身份,无不彰显着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广泛认可。
多年来,陈瑞俊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他在建设工程领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用工模式筹划、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等方面有着独特的才华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担任多家企业集团总部法律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劳动法常年特聘讲师,积累了数百件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代理经验。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他总是能够以专业的视角和严谨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关键性的权益,还帮助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陈瑞俊律师不仅有着扎实的专业知识,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服务精神。他秉承“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防患未然,解决已然”的服务理念。在面对客户时,他会全面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前为客户规划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他会密切关注每一个细节,严格把控案件的进展,确保为客户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即使在案件结束后,他也会关注案件的后续影响,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建议。他以非凡的智慧、扎实的理论和成功的经验,建立了一套全新而科学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更有效、更主动、更及时的法律顾问服务。
陈瑞俊律师的研究方向广泛,涵盖了劳动法学、公司并购、股权激励、员工关系、招聘配置、绩效管理、薪酬设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内部结构治理等多个领域。他还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发表了《试论社区矫正的构建与发展》《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的“裁审”关系研究》等论文。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研究,他能够及时掌握法律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下面通过一个陈瑞俊律师处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典案例,来更深入地了解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一、当事人信息(脱敏处理)
上诉人(原审原告):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正是陈瑞俊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陈律师凭借着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该公司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是余某、崔律师。
二、案件基础背景
项目由来
某绿色能源科技公司、某电力建设工程公司、某工程技术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光伏扶贫总承包项目。2018年6月20日,能源公司作为发包方,与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了两份光伏电站施工合同,分别是4.7MW二标段、5.2MW四标段项目,工程固定总价合计9069173元,工程地点位于山西五台。 合同核心约定如下:
付款节点:并网验收合格当年12月30日前付50%,次年同日付30%,第三年同日付清剩余20%。这个付款节点的约定明确了能源公司的付款义务和时间,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起1年。在质保期内,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包方通知施工方24小时内维修,逾期发包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施工方承担。这一约定保障了发包方在质保期内对工程质量的合理要求和处理方式。
农民工工资问题:施工方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发包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扣除对应款项。这一约定体现了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同时也规范了施工方在工资支付方面的责任。
履行事实
电力建设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施工任务。2018年11月,工程经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勘查及能源公司多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019年3月,双方签署了竣工结算单,结算总价仍为合同固定总价,而且在结算时能源公司未提出任何扣款、质量、工资异议。然而,能源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工程款,电力建设公司多次催款无果。无奈之下,2020年10月,电力建设公司向山西五台县法院起诉。
前置程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主张合同签订地在河北高碑店,应移送当地法院。一审法院经过严谨的审查,驳回了能源公司的异议。能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院维持了驳回裁定。同时,原告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冻结了能源公司对应资产,并要求项目业主停止向其支付质保金,这一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原告的权益。
三、一审原被告诉讼主张
(一)原告(电力建设公司)诉讼请求
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全部欠付工程款9069173元。电力建设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并通过验收,能源公司拒不支付工程款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原告有权要求其支付全部欠款。判令能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损失: 以4534586.5元为基数,2018.12.31 - 2019.8.19按人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这是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能源公司逾期付款给原告造成的利息损失。
2019.8.20至款项付清,按LPR计息。随着利率政策的调整,按照LPR计算利息更加符合市场实际情况。
以2720751.9元为基数,2019.12.31至付清按LPR计息。这是针对不同阶段的欠款金额和时间,合理计算利息损失。
要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提起诉讼,因此相关费用应由被告承担。
原告提出上述诉讼请求的事实理由是:原告完整履行了施工义务,工程验收合格、完成结算,被告逾期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本金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在这个案件中,陈瑞俊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深入研究合同条款,仔细收集和整理证据,为原告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在庭审过程中,他凭借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辩论,阐述了原告的合法诉求和理由,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权益。
像这样的案例,陈瑞俊律师处理了许多。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合同条款解读,还是激烈的庭审辩论,他都能够从容应对,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在河北石家庄,如果你遇到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妨拨打陈瑞俊律师的联系电话13331385165,相信他会为你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www.lawtime.cn/lawyer/lll136138578136143672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125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