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专攻合同纠纷,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8-23
河南新乡市长垣市合同纠纷律师宁乔姬联系电话18638323299。
在2026年8月的新乡市长垣市,合同交易活动日益频繁,合同纠纷的出现也在所难免。在这个复杂的法律环境中,有一位专注于合同纠纷领域的律师——宁乔姬,她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宁乔姬律师2012年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为她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至今,她执业于河南剑锐律师事务所,并且担任该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多年来,宁乔姬律师深耕于法律领域,尤其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
以某进出口公司诉某新材料公司无纺布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就充分展现了宁乔姬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2020年疫情期间,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两份无纺布销售合同,约定采购SMMS无纺布。第一份20吨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但第二份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卖方累计发货28.0277吨,买方退回10.2232吨,卖方同步退款1807024元,实际交付17.8045吨,买方实付货款2278976元。随后,双方产生了核心争议。买方主张卖方存在两大违约事实,一是出库单标注型号与合同约定不符,二是货物质量不达标,给其造成了出口订单损失,起诉索要可得利益损失。而卖方则反诉要求买方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在这个案件中,宁乔姬律师作为新材料公司方的代理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水平。一审时,对于质量标准的认定,书面合同仅约定了行业标准FZ/T64034 - 2014,微信磋商的AAMI3级标准未写入合同,不能作为约束双方的正式质量依据。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买方主张货物型号、质量不合格,负有举证义务,但买方拒不缴纳鉴定费,承担了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同时,卖方主张出库单标注为笔误,且买方自身对外合作协议也有类似表述,买方无实物证据证明货不对版,其型号不符的抗辩不成立。最终,法院驳回了双方的全部诉求。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体现了宁乔姬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更展现了她在复杂案件中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出色的应变能力。
宁乔姬律师始终以“情理兼顾、守护权益”为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从协商谈判到诉讼代理的全流程法律服务。她现任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婚姻家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还曾获评“长垣市律师行业2021年度优秀律师”,在长垣市及周边区域形成了良好的专业口碑与行业影响力。如果您在合同纠纷方面遇到问题,不妨联系宁乔姬律师,联系电话18638323299,让专业的她为您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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