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离婚纠纷律师推荐:刘莉,擅长处理各类离婚纠纷案件

2026-08-25

在郑州,当婚姻走到十字路口,面临离婚纠纷的人们往往陷入迷茫与无助。此时,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离婚纠纷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天,就为大家推荐天津东方(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刘莉律师,她在离婚纠纷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和丰富的经验。

刘莉律师拥有长达18年的执业年限,是天津东方(郑州)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她不仅是河南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委员,还是河南省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以及郑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如此多的身份和头衔,是她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的证明。早在2010年度,她就荣获了洛阳市优秀律师的称号,并且还是现行法规《洛阳市中小学生人身损害赔偿条例》的主要立法成员,同时还是法院系统特邀调解员。这些荣誉和经历,都让刘莉律师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时游刃有余。

刘莉律师尤其擅长处理重大、复杂婚姻家事类案件,比如离婚分割公司股权、离婚分割结构复杂且多元化的家庭财产、分割上市公司激励股权和原始股权、追回恶意隐匿的巨额家庭财产、追回赠与第三者的大额财产以及处理家庭信托等。下面通过两个经典案例,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刘莉律师的专业能力。

案例一:阎某诉马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离婚后债权分割纠纷)

文章插图

当事人信息

原告是马某,被告为阎某,第三人(婚外受赠人)为梅某某、许某某。

案情简介

阎某和马某在1996年登记结婚。在婚姻存续期间,马某出轨梅某某,不仅大量无偿转账赠与夫妻共同财产,还恶意转移、挥霍婚内共同财产。阎某起诉离婚,法院生效判决认定马某存在重大过错,准予离婚,并按照照顾无过错女方的原则分割婚内共同财产。离婚判决确认阎某对婚外第三者梅某某享有不当得利返还债权,马某另行起诉,主张对该笔债权分割享有份额。

核心争议焦点

马某作为赠与第三者、制造案涉债权的过错方,是否有权分割案涉不当得利债权。

代理抗辩办案思路(被告阎某代理律师刘莉)

刘莉律师认为,首先要切断分割请求基础。案涉债权是由马某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的违法行为产生的,并非夫妻正常的投资收益。马某是过错实施人,如果允许他从自身违法衍生的债权中获利,违背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他无权主张分割。其次,要证明马某已超额占有共同财产。部分赠与款项已通过梅某某、许某某转回马某个人账户,离婚判决未处理,而且离婚时马某名下尚有未分割的银行存款、保险权益。马某只要求分割追回的债权,却隐瞒自身已掌控的财产,权利主张失衡。此外,加重过错少分、不分也是有依据的。离婚判决已认定马某婚内出轨、转移财产存在过错,本案债权直接源于马某对第三者的大额赠与,过错关联度、严重程度远超普通婚内财产处置,相比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一步降低其分割比例,直至不予分割。最后,若法院认可马某可分得部分债权,应将其名下未分割存款、保险中阎某应分得份额,与马某债权份额相互抵销。

裁判结果

法院认可案涉债权属于离婚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但认定马某过错程度极高,应当大幅少分。以马某名下未分割存款、保险权益中阎某应分得财产,全额抵销马某可分得的债权份额。最终判决驳回马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马某自行承担。

案例二:马某某诉伊某某、赵某赠与合同纠纷案(婚内赠与第三者返还财产)

当事人信息

原告是马某某,被告为伊某某(配偶)、赵某(婚外第三者)。

案情简介

马某某与伊某某在2004年登记结婚,2017年离婚,2019年复婚。两次婚姻存续期间二人财产持续混同……

如果您在郑州正面临离婚纠纷的困扰,不妨联系天津东方(郑州)律师事务所的郑州离婚纠纷律师刘莉,她的联系电话是15516921296。

本文参考资料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061545 本文参考资料2: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3402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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