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建设工程合同律师王一民:经验丰富,深耕建设工程领域为权益护航
2026-08-26
在鹤壁市的建设工程领域,当遇到合同相关的难题时,有这样一位专业律师值得大家信赖,他就是王一民。
王一民是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同时也是鹤壁市律师协会理事。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历。2001 年,他取得了律师资格,并自 2002 年起在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浚县)开始执业。他多次以该所副主任的身份,参与浚县政府组织的“法治体检”等企业法律服务活动,比如 2023 年黎阳投资集团的普法培训。
近年来,他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和公司法诉讼业务上。他对这两类诉讼进行了深入研究,凭借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成功代理了多起疑难案件的诉讼,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和社会效果。公开裁判文书显示,他长期代理刑事、民事(含劳动、合同、交通事故)、行政类案件,代理权限涵盖一般代理至特别授权。截至 2024 年 12 月,他的姓名与执业证号仍列于浚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名单中。
下面为大家分享几个他代理的经典案例。
在高某某与某某美华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王一民律师担任原告高某某的代理律师。该案件的焦点在于,高某某作为无资质的承包人,且工程未完工,对所建设工程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高某某诉求优先受偿权存在诸多疑难问题,一是高某某无施工资质,所签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二是工程建设期间为 2012 至 2014 年,时间久远,优先权的行使期限是否过期。经过王一民律师的不懈努力,高某某诉请的建设工程优先权最终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在某某北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县供电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王一民律师担任原告某某北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人。该案件的难点在于,工程于 2003 年 12 月承建,建设中因被告原因烂尾,原告于 2025 年 1 月份起诉时,某县供电公司以已超过 20 年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王一民律师认为,工程烂尾后,原告作为债权人每年向某县供电公司催要工程款,“在普通诉讼时效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的情况下,债务人依据民法典 188 条关于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 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王一民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还有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王一民律师担任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方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整改,并配合原告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这是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难点问题。原告在王一民律师的指导下,整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你在鹤壁市遇到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王一民律师将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你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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