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铜仁市可靠交通事故律师推荐:林旭经验丰富口碑好
2026-08-27
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铜仁市交通事故律师林旭的联系电话是18185688160 。
在铜仁市,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问题往往让人头疼不已,而林旭律师宛如为身陷困境的人们点亮希望的明灯。林旭律师自2019年起投身职业律师行业,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众多交通事故受害者信赖的依靠。
林旭律师隶属于贵州凯星律师事务所,乃是该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律所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商务港5号楼27楼2716 - 2718号,地理位置优越,为林旭律师服务客户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在贵州省内,林旭律师专注于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同时也擅长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医疗(美容)纠纷案件以及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下面为大家分享林旭律师代理的两起经典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金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金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肇事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公司(人寿财险黔南支公司)却提出,金某自身患有左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且司法鉴定建议伤病参与度为50%,所以仅愿承担50%的赔偿责任。金某在焦急万分之际,委托林旭律师代理维权。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受害人自身疾病对伤残后果的参与度,是否构成减轻侵权人及保险公司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林旭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能力,为金某据理力争。最终,二审法院(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林旭律师的意见,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受害人无责,其自身疾病仅是客观因素,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损害后果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属于减轻侵权人责任的法定情形。并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某全部损失379,718.69元。这起案件确立了“体质状况或疾病参与度不能减轻侵权责任”的重要裁判规则,明确指出在受害人对事故的发生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以“多因一果”为由,要求按参与度比例扣减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损失。
案例二: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李某免费搭乘刘某的电动二轮摩托车,与刘某浪驾驶的机动车相撞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刘某主责,刘某浪次责,李某无责。然而,肇事机动车方保险公司提出,李某左膝骨性关节炎对伤残有同等作用,应按参与度扣减赔偿。同时,还指出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乘坐非营运车辆,自身存在过错。林旭律师代理李某提起诉讼,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受害人自身疾病参与度能否减轻侵权人责任;二是免费搭乘非营运车辆,乘客是否应自担部分责任?林旭律师在法庭上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为李某争取最大权益。最终,法院认为李某自身疾病与交通事故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能减轻侵权人责任。但认定李某明知车辆非营运仍乘坐,自身存在一定过错,酌情减轻了驾驶人刘某的赔偿责任比例,并相应调整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比例。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34,079.85元,刘某赔偿7,160元。这起案件再次强调了“伤病参与度”不必然减轻侵权责任的原则,同时也给广大乘客提了个醒,在明知车辆性质或驾驶人无证等情况下乘坐,即使事故认定无责,也可能因自身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如果您在铜仁市遭遇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问题,不妨联系林旭律师,联系电话18185688160,他定会用专业和经验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