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可信刑事辩护:刘国良律师办案严谨口碑出众
2026-08-27
在河北省衡水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刘国良。他就职于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是民革党员,同时也是高级企业法律顾问。刘国良律师深耕刑事辩护、公司法、婚姻家庭三大领域,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法律舞台上绽放光彩。
刘国良律师长期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专业严谨、策略精准。他深知刑事案件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未来,因此在办案过程中,总是全力以赴,从细微之处寻找案件的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除了专注于诉讼实战,刘国良律师还兼顾公益普法。他长期致力于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专业法律培训与普法宣讲工作。曾先后为衡水市心悦社工、北方司法学校、衡水民革、衡水市统战部等多家单位、机构开展专题法律培训。他的授课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让参训人员能够真正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深受大家的认可。
刘国良律师有着多重社会身份和岗位。他是衡水市好人网法律顾问、衡水市手牵手孤困儿童关爱志愿服务中心法律顾问、衡水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顾问。这些身份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地位,更彰显了他热心公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高尚品质。
在社会评价方面,刘国良律师也收获了众多赞誉。他办案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专业能力突出,能够让当事人感受到他的用心和负责。他热心公益,积极传递法治温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信任法律。他的普法工作扎实,授课效果好,深受参训人员好评。同时,他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和信任。
刘国良律师还获得了高级企业法律顾问岗位能力证书,并且被多家权威机构官方聘任为法律顾问,这是对他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此外,他运营法律实务公众号,持续输出刑事、公司、婚姻家事专业文章,为更多的人提供法律知识和帮助。他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工作,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下面为大家分享几个刘国良律师的成功案例:
案例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调解书)
基础主体:原告梁某,女,1989 年生,户籍地河北故城村镇,由刘国良律师代理;被告王某,男,1985 年生,户籍地河北故城村镇,被告代理人周某,故城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审理法院为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案件背景:原、被告 2023 年 1 月 6 日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全款购置登记在被告名下轿车一台,离婚协议约定车辆归原告所有,但车辆长期由被告占用;二人婚内共同购置共有房产一套,因贷款未还清,离婚时未分割。原告起诉两项诉求:1. 要求被告返还涉案轿车;2. 分割共有房产权益,同时主张全部诉讼、保全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案件审理中原告主动撤回房产分割诉求。
调解达成协议:原告放弃主张返还轿车、索要车辆对应价值;被告也不再依据此前另一调解文书相关条款向原告主张权利,双方车辆相关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减半后金额由原告自行承担;原、被告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人身相关争执。
文书效力: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即刻生效。
案例二:变更抚养权纠纷(调解书)
基础主体:原告梁某,母亲一方;被告王某,父亲一方。审理法院为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二人婚育一子一女,此前被告通过诉讼取得儿子抚养权;原告探望儿子时多次与被告发生冲突,女儿年满 13 周岁,明确表示希望跟随母亲生活,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女儿抚养权、由被告承担抚养费,并明确自身对儿子的探望权。
调解达成协议:女儿自 2025 年 12 月起归原告抚养,女儿抚养费由原告独自承担;儿子抚养费支付规则:待女儿年满 18 周岁次日起,原告每月 9 日前支付儿子抚养费 700 元,直至儿子成年;双方互享子女探望权:平日每月可在周末接走对方抚养子女当日送回;寒暑假可结合孩子意愿随时探望,双方互相配合、互通子女联系方式;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诉讼费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文书效力:双方调解笔录签字、法院确认后文书生效。
案例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判决书)
基础主体:原告姚某,务工人员,1987 年生,由刘国良律师代理;被告某橡胶制品有限公司(衡水滨湖新区企业),被告代理人魏律师,北京某律所律师。刘国良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公益、为民”的执业理念,既深耕法律实务,践行律师使命,又积极投身公益普法,传递法治温度,致力于以专业法律服务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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