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刑事辩护律师刘伦:口碑出众,为刑事辩护官司当事人全力维权
2026-08-29
在山东泰安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刘伦,他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刑事辩护官司当事人维权。
刘伦律师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是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和专利代理师。他担任该律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青年文体委员会副主任,还是泰安市岱岳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理事、泰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以及泰山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并且,他在2022年度和2023年度都荣获了泰安市优秀律师的称号。
从2016年至今,刘伦律师多次参与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论赛,在2018年参加华东六省一市辩论赛时,他所在的团队荣获“团体优秀奖”,他个人也荣获“优秀新人奖”。同时,他还是泰安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泰安市法治医保志愿服务团成员。
刘伦律师办理过众多经典案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以范某某涉及体育彩票非法经营案为例:
案情简介
范某某从事实体经营,在经营过程中通过群聊进行空头投注的方式非法经营体育彩票。公诉人起诉时,认定被告人范某某涉嫌非法经营,获利金额约240万元,刑期预计在6年左右。
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刘伦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介入此案,成为范某某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刘伦律师认为范某某确实从事了非法经营行为,但对于获利金额、流水以及自首认定存在异议。之后,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最终检察官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不仅降低了获利金额,还认定了范某某的自首情节。
辩护思路
刘律师认为,虽然范某某存在非法经营事实,但在律师介入后,应着重关注获利和经营流水情况,减少经营流水可降低定罪量刑刑期,扣减获利金额能帮助委托人减少退赔金额和相应罚金。同时,还需关注主客观情况,范某某在经营过程中收取佣金时扣除了部分获利金额,这部分不应算作获利。经过多方谈判,刘律师说服了公诉人,扣减了将近180万元的获利,大幅度缩减了退赃和罚金,为委托人争取了最大利益。关于自首认定,他指出若被告人仅对案件事实和情节有部分异议,仍应认定为自首。
办案结果
经过与检察院多次协商,最终认定获利金额为64万元,刑期由6年降低至3年10个月。
此外,刘律师还成功办理了多起案件:
在于某某及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他深入剖析税务政策与刑事司法边界,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某涉及烟草非法经营罪,在侦查阶段,刘律师通过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为其争取到取保候审的决定。
陈某某涉及外汇对敲非法经营罪,案件进入公诉阶段后,刘律师进行流水分析,剔除了非对敲的流水事实,帮助被告人成功争取到缓刑判决。
张某某涉嫌挪用公司公款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公安机关立案后,刘律师多次与公安机关和后期的检察院沟通,在当事人偿还公司款项后,最终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巩某某涉嫌贷款诈骗罪,刘律师在公诉阶段介入,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剔除了合法支出。
刘伦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为众多刑事辩护官司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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