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擅长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2026-08-31
泉州市擅长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专注婚姻家事,守护合法权益
在泉州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穆海燕,她专注于离婚纠纷领域,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为无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穆海燕律师就职于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担任创始人、主任律师一职。自 2009 年首次执业以来,她已经在法律行业深耕了 17 年。她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早在 2007 年就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
穆海燕律师的核心业务涵盖婚姻家事等多个领域,在离婚纠纷方面更是有着深厚的造诣。她擅长精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她承办了上千件案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
在她经办的众多婚姻家事案件中,有这样一个典型案例。原告陈女与被告吴男的离婚纠纷一案,审理程序从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陈女诉请判令解除与吴男的婚姻关系,要求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还主张夫妻两套房产按 70% 比例分割,房产差价由被告补偿,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陈女称,婚后全部家庭开支由自己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还长期对她辱骂、实施冷暴力,在她孕期、生病期间也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 9 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因自己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且身体受损,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然而,被告吴男不同意离婚,主张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的情形。若离婚,他要求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经审理查明,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争议。但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也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法院认为,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最终,法院驳回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
穆海燕律师拥有 17 年资深执业经验,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她始终秉持着“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她不仅是优秀律师,还是泉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同时担任泉州市律协第五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出席过中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高峰论坛。
在泉州的离婚纠纷领域,穆海燕律师凭借着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和好评,成为了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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